职业卫生云飞谈 之六: Who Cares

发表时间:2013-06-15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有害因素有区别么?区别在哪里?我曾经给别人说过职业性有害因素应该指和职业有关的所有危害因素,比如引起伤害、死亡、职业病或工作有关疾病的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只指能够引起法定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听者深以为然,言者暗叹孺子可教。

然而在以后的学习中,我却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中:我错了么?抑或误导了一颗孜孜上进的心?将自己送入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毁人不倦的专家队伍?在此和大家一同学习,以正视听。

职业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和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1]

这是标准里的定义,本身没什么异议,问题在于英文释义让我有移形换位、白云苍狗、指鹿为马的感觉:一个包括了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的概念能否因为屁股后面多个‘s’就自动将范围缩小到了职业病?您以为这个‘s’是个职称,约等于少将?

“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和条件”,这句话等会再收拾你,按下不表。

职业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s: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职业危害主要有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2]

中文释义成为了职业危害,那应该包括工作有关疾病和伤害嘛,官人何苦煎熬官人,单留奴家一枝花?好吧,不管他了,咱就谈英文,有大佬说了,这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那我的队友呢?物理因素呢?生物因素呢?自己的菊自己是爆不了滴!

职业病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可分为三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3]

作为职防法的亲儿子,你俩好歹是科班出身,还算中规中矩。英文就别瞎掰了,咱是正黄旗,也不能弄个屎色来糊弄。Occupational hazard叫职业危害,哪有个病字?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我是学法语的,小语种。

前面有句话晾那嘞是不是,咱来说说你。对,就是你,头别乱转,以为是别人鸟?“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和条件”,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基础术语还不如人家导则整的明白。作为黄埔系,好歹也是校长的嫡系。校长咋说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4]”有安全嘛事?还影响作业能力?我椎间盘脱出了,您给定个职业病吧?!我打游戏腕子疼得厉害,今天就不去不唱歌了。

卫生乱就乱吧,反正现在没你事了。安全能整明白点吧?

职业安全卫生: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采取的相应措施。

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采取的相应措施。[5]

多敞亮,多清晰,不愧是正规部队,甲种野战军。

职业性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可直接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因素,按其性质分为物理性危害因素、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生物性危害因素。4

刚夸完你,就打脸,不带这么玩的。呵呵,原来少个‘s’!这玩意功能真大。一个‘s’搞掉了“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真是成也‘s’败也‘s’,但细细想来,大侠还是言之在理。卫生口那伙计讲的似乎有点?貌似?看看这个:

危险和有害因素hazardous and harmful factors: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疾病的因素。[6]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3,坑爹的玩意,你是不是待抢人家的饭碗?抢不过啊,你说的有些可引不起职业病啊。人家可比你涵盖的范围大啊,人家可是人机环管四大因素啊,人家可包括了职业中毒神马的啊,人家可。。。。。。

一个和事佬出现了:

职业危害因素(同义名称):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7]

武林盟主噻,马仔就站后面啦。你看看上面这些大佬们那个同意你说的话。要一码子事,还谁都出来喷一嘴?明显歧义很大嘛。

后记:

上面嬉笑怒骂、哩哩啦啦的说了这么多,有冒犯那位前辈、大神之处,洒家在此有礼了,抱拳作揖。

从12年年底在学习标准规范的过程中,就发现职业卫生的基础术语乱得一塌糊涂。一直想整理出来,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总是被各样的事所牵扯。所谓医学生苦,医学生累,医学生一直在受罪。学医的就是没完没了的考试啦、继续教育啦、测评啦,烦人的不行。

对于基础术语的乱像,我认为有历史传承的,有标准规范打架的,有部门冲突的,有中英文乱炖的,但最关键的是大家都有法不依。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很明确,职业卫生名词术语作为基础标准,你要统一到职业病防治法的定义上来,而不是自成一套。而基础标准定下来,其他相关的标准,对于术语的把握也就不能什么发挥的余地了。现在可好,基础标准抛开法律,应用标准抛开基础标准,我想问您定术语的目的是什么?

对于术语的英文表述,实际涵盖了职业安全卫生的范畴,却硬生生的将安全卫生割裂开来进行表述。比如occupational hazard,我认为以职业危害进行表述完全没问题,即使以职业性危害来表述也没问题,问题是在后面用中文硬性规定这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这就有问题了。试问视频作业,这是职业危害不是,我想没人说不是。但它导致什么职业病呢?不能导致法定职业病的,我们怎么确定其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防法规范的是职业病的防与控。对于职业病,我们现在的职业卫生三同时也好,监测评价也好,健康监护也好,都要落到法定职业病上来。换句话来说,能够导致法定职业病的因素,才是我们业内所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要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性危害因素清晰地区别开来,而不是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是不科学的。职业性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从内容上来看,更符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要求,即包括人机环管四大类别,而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涵于“环”这个部分。

我一直认为将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割裂开来,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如果我们将职业安全卫生作为有机的整体去考虑,就不应该犯职业性危害因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这样的错误。

[1]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2]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

[4] 职业病防治法

[5]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2008).

[6]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基础信息数据(AQ/T4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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