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6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钡及其化合物 [包括金属钡(Barium)、氧化钡(Barium oxide)、氢氧化钡(Barium hydroxide)和氯化钡(Barium chloride)等]的浓度。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云、刘桂华和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