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的种类:
①闭合性骨折:骨折处皮肤完整,骨折断端与外界不相通。
②开放性骨折:外伤伤口深及骨折处或骨折断端刺破皮肤露出体表外。
③复合性骨折:骨折断端损伤血管、神经或其它脏器,或伴有关节脱节等。
④不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未完全中断。
⑤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完全中断。
2、骨折的症状:疼痛、肿胀、畸形、骨擦音、功能障碍、大出血。
3、骨折的固定材料:夹板
4、急救原则和注意事项:
①要注意伤口和全身状况,如伤口出血,应先止血,包扎固定。如有休克或呼吸、心跳骤停者应立即进行抢救。
②在处理开放性骨折时,局部要作清洁消毒处理,用纱布将伤口包好,严禁把暴露在伤口外的骨折端断送回伤口内, 以免造成伤口污染和再度刺伤血管和神经。
③对于大腿、小腿、脊椎骨折的伤者,一般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者,不要盲目复位,以免加重损伤程度。
④固定骨折所用的夹板的长度与宽度要与骨折肢体相称,其长度一般应超过骨折上下两个关节为宜。
⑤固定用的夹板不应直接接触皮肤。在固定时可用纱布、三角巾垫、毛巾、衣物等软材料垫在夹板和肢体之间,特别是夹板两端、关节骨头突起部位和间隙部位,可适当加厚垫,以免引起皮肤磨损或局部组织压迫坏死。
⑥固定、捆绑的松紧度要适宜,过松达不到固定的目的,过紧影响血液循环,导致肢体坏死。固定四肢时,要将指(趾)端露出,以便随时观察肢体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指(趾)苍白、发冷、麻木、疼痛、肿胀、甲床青紫时,说明固定、捆绑过紧,血液循环不畅,应立即松开,重新包扎固定。
⑦对四肢骨折固定时,应先捆绑骨折断处的上端,后捆绑骨折端处的下端。如捆绑次序颠倒,则会导致再度错位。上肢固定时,肢体要屈着绑(屈肘状);下肢固定时,肢体要伸直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