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人数逐渐增多,几乎涉及各个行业领域,估计目前女职工实际超过1亿,另外农村还有2亿多妇女参加农副业生产劳动,妇女已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可缺少的力量。
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危害不仅在于女职工本身,而且可能对生殖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从而影响子代的健康,最终关系到整个国民健康素质水平,因此加强对女工的劳动保护是整个社会应予以重视的问题。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工健康的影响类型
由于女职工的特殊生理和解剖特点决定了职业有害因素对女工影响的特点。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工健康的影响有4种类型:
(一)对健康的影响无性别差异,如矽尘对男女职工均可引起矽肺。
(二) 对女工易产生危害,如女性造血系统对铅毒作用的反应性较男性敏感,镉在肾脏系统的储留也比男性多。
(三)对男性的影响小,对女性的影响大,如卡车驾驶职业。
(四)女性特殊生理周期(月经、妊娠、更年期等)时对职业性有害因素更敏感,可能引起月经紊乱、不良妊娠结局等。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妇女健康的影响
(一)重体力劳动对妇女一般健康的影响
1.从事重体力劳动特别是负重作业时,由于腹压增高,盆腔内生殖器受压发生移位,导致子宫后倾,子宫下垂,严重者发生子宫脱垂,农村发生率高于城市。
2.对未成年女子,长期参加重体力劳动,以及自幼参加体育训练的女子运动员,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引起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3.孕妇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易导致流产,早产的发生,胎儿发育迟缓及胎儿或新生儿死亡率增高。
4.长期附中可引起女工月经失调,出现痛经、月经过多或月经不规则等。
5.附中作业女工慢性肌肉关节老迅即关节疾病较多,如慢性腱鞘炎、肩周炎、腰痛等较常见。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性生殖功能的影响
1.对月经功能的影响
已知有90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引起月经异常,包括噪声、振动、重体力劳动,以及多种化学物质如铅、汞、二硫化碳、苯系化合物、汽油、TNT等。一般多表现为痛经、月经量异常,且以年轻、工龄短、进厂不久的职工多见。
2.对生育功能的影响
包括对性腺、胚胎、胎盘的影响,干扰受精、受精卵发育、胚胎发育等过程。
3.对妊娠母体的影响
一方面妊娠使母体对有害因素的易感性增高,另一方面职业有害因素能促使妊娠及分娩并发症的发生。
4.对新生儿、乳儿的影响
孕期及产后接触有害因素,均可导致新生儿及乳儿发生中毒等危害。
三、保护女工身体健康的主要措施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妇女劳动保护政策
我国对妇女劳动保护非常重视,建国以来公布了一系列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法规和条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法令,是做好妇女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妇女劳动保护对策
包括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和做好妇女特殊生理周期劳动保护。
1.合理安排妇女劳动
我国规定妇女不易从事:①矿山井下作业;②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③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Ⅵ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④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及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业的高处架线作业;⑤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2.做好妇女特殊生理周期劳动保护
做好妇女与月经期、孕期、围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五期保护,其中前四期在我国的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需要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的专业人员、医务人员共同协作贯彻执行。
(三)改善生环境的劳动条件
通过技术改革和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环境更安全。
(四)宣传和普及妇女劳动卫生知识
通过对领导和女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有关女职工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防护知识。
(五)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与妇幼保健工作密切结合
(六)开展妇女劳动卫生职业医学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