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触机会
太阳光下的露天作业,开放的火焰、熔融状态的金属和玻璃、烘烤等作业。
2.对机体的危害
主要是红外线的致热作用对皮肤和眼睛的损伤作用。
(1)皮肤 较大强度的红外线可致皮肤局部温度升高,血管扩张,出现红斑反应,反复照射出现色素沉着。过量照射,除急性皮肤烧伤外,还可进入皮下组织,使血液及深部组织加热。
(2)眼睛 可伤及眼角膜、虹膜、晶体、视网膜。长期暴露于低能量的红外线,常见的是慢性充血性睑缘炎;而短波红外线能被角膜吸收产生角膜的热损伤,并能透过角膜伤及虹膜;如果工龄够长,还可出现晶状体混浊,表现为白内障,主诉是自觉视力减退;<1μm的红外线和可见光可达到视网膜,主要损伤黄斑区,多见于弧光灯、电焊、乙炔焊操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