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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气体生产操作谨记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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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作业前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的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

二、作业前必须履行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程序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作业。

三、必须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四、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或清理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在允许浓度下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同时,在作业中应定时保持必要的测量次数或连续检测。

五、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的职责。

六、清理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七、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防护用具,作业现场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八、作业场所必须悬挂防止中毒警示标志。

九、不得将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清淤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十、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救护带、救护索等防护措施。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首先要按规定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科学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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