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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文章栏目:职业健康 来源:职业病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我们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不少企业的员工没有进行就业前体检,致使一些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这是导致职业病人数增多的原因之一,为使企业管理人员掌握职业禁忌,保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就常见职业禁忌介绍如下。

一、粉尘作业岗位:

生产性粉尘是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其理化性质不同和进入人体量的多少及其作用部位的不同,可引起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有些粉尘(石棉)还可引起肿瘤。因此,我国规定,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如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喘息、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部疾病,如弥漫性肺纤维化、肺气肿、严重的胸膜肥厚与粘连、胸廓畸形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粉尘作业。

二、金属和类金属毒物:

金属和类金属在工业上应用广泛,尤其在建筑、汽车、航空航天、电子、油漆、涂料和催化剂生产上都大量使用。与此同时,这些毒物种类繁多,也常污染工作场所,给员工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因此,了解金属和类金属作业的职业禁忌,在职业医学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引起中毒的有:铅、汞、铍、砷、隔等。由于毒物的作用特点,金属毒物在生产条件下,难以达到引起急性中毒的浓度,一般只有职业性慢中毒。

1、铅作业岗位:

铅及其化合物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生产过程中,呼吸道吸入是主要途径;其次是消化道。进入血液中的铅大部分与红细胞结合,其余在血浆中。血液中的铅早期分布于肝、肾、脾、脑、皮肤和骨骼中,数周后,铅由软组织转移到骨髓,并以难溶的磷酸铅形式沉积下来,损害造血系统。

我国规定,患有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贫血、肾脏疾患、心血管器质性疾患者,不宜从事铅作业。

2、汞作业岗位:

金属汞主要以蒸气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与酶蛋白中的巯基结合,引起中枢神经、植物神经和肾脏损害。

我国规定,患有明显口腔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肠道和肝、肾器质性疾患者,不宜从事汞作业;妊娠和哺乳期女工应暂时脱离汞接触。

3、铍、铬作业岗位:

铍主要以粉尘或烟雾形式经呼吸道呼入。进入体内的铍,主在分布于肺、气管、支气管和肺的淋巴结、骨骼和肝、肾也有大量的铍存积,引起全身各器官明显的坏死性改变。

铬对人体的危害目前认为是一种致癌物,除此之外,铬可引起鼻中隔穿孔、皮炎和溃疡。

我国规定,凡患有慢性呼吸道系统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气肿、活动性肺结核等;心、肝、肾器质性疾病;皮肤疾患,如慢性皮炎、湿疹、萎缩性鼻炎等不宜从事铍和铬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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