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很多地方对职工的既往史项目要求进行登记,然而什么是既往史呢?
根据不同的场合需要,既往史一般可包括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过敏史和传染病史。
(1)疾病史 填写现在和过去曾经患过的某种疾病,包括建档时还未治愈的慢性疾患或某些反复发作的疾病,疾病名称按照“附件2社区常见疾病编码”统一编码,并写明患病的确诊时间。对于经医疗单位明确诊断的疾病都应以一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的正式诊断为依据,有病史卡的以卡上的疾病名称为准,没有病史卡的应有证据证明是经过医院明确诊断的。疾病史可以多选。
(2)手术史 填写曾经接受过的手术治疗,如有,应填写主要手术具体名称和时间。
(3)外伤史 填写曾经发生的后果比较严重的外伤经历,包括扭伤、挫伤、撞击伤等。如有,应填写主要外伤史具体名称和发生时间。
(4)输血史 填写曾经接受过的输血治疗,如有,应填写具体输血原因和发生时间。
(5)过敏史:包括药物过敏史及其他过敏史。药物过敏主要指青霉素、磺胺或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或物品过敏,请在其它栏中写明过敏原名称。项目可以多选
(6)传染病史:填写曾经确诊感染过的疾病名称,如建档居民本人否认则选“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