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服煤油或汽油或吸入高浓度煤油或汽油蒸气都可引起中毒(keroseneor gaso1ine poisoning)。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神经功能紊乱,低浓度引起人体条件反射的改变,高浓度可致人体呼吸中枢的麻痹。并且汽油在体内对脂肪代谢有特殊作用,引起神经细胞内类脂质平衡失调,血中脂肪含量波动及胆固醇磷脂的改变。劳动环境的高温,加速汽油蒸发,使毒性增加,汽油与一氧化碳同时进入人体;人直接吸入液态汽油引起的中毒死亡病例尸检见有肺水肿,渗出性支气管炎,并有肺瘀血等等损伤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急性中毒、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急性汽油中毒一般可发生于未用防护措施进入油塔、清洗贮油管,或炼油厂蒸馏设备发生故障等,临床毒表现为头晕、头痛、心悸、四肢无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酩酊感、易激动、步态不稳、短暂意识伤失等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度中毒则为吸入高浓度汽油蒸气后,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少数可产生脑水肿,出现颈项强直、面色潮红、脉搏波动和呼吸浅快;吸入极高浓度汽油后可引起突然意识伤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而死亡。部分患者可出现中毒性精神病症状,如惊恐不安、欣快感、幻觉、哭笑无常等。急性经口中毒可出现口腔、咽及胸骨后烧灼感,及恶心、呕吐、腹痛以及肝、肾损害等。液态汽油直接吸入呼吸道,可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肢端麻木、感觉减退、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等,严重者肢体远端肌肉可萎缩。皮肤接触可发生急性皮炎,出现红斑、水疱及瘙痒。
凡患有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明显的神经管能症、过敏性皮肤疾病等不宜从事汽油作业。妇女妊娠及哺乳期应暂时脱离接触。
在进入高浓度汽油作业环境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进行强制性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送风式防毒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