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由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组织起草。
2、协作单位
根据编制工作需要,选择南开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协作单位。
3、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编写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起草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国内外文献调研和资料收集,掌握我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现状及不足,并广泛征求《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制定意见。
第二阶段:整理分析调研资料及各方面反馈意见,初步确定具体的内容及篇章设计,成立《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编写组,形成《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制定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阶段第三阶段:根据实施方案分配具体工作;整理集中各章节内容,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制定要求,综合形成初稿;经充分调研讨论并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对初稿进一步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计划以函调和专家咨询及会议等形式,征询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和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形成送审稿。征求意见的专家涵盖相关科研、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培训、监管监察等领域。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德寅、刘茂、李敏嫣、张倩、薄亚莉、孙倩、陈会祥、王卉。黄德寅为标准策划及编写执笔人,刘茂为标准起草技术负责人及审核,李敏嫣、张倩、刁立成、高海山、赵健、刘忠河、吴梅香、张建强负责标准起草及修改工作,李敏嫣、张倩负责资料汇总及处理。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本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内容: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程序与内容;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与内容;附录A(规范性附录);附录B(规范性附录);附录C(规范性附录);附录D(规范性附录);附录E(规范性附录);附录F(规范性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程序、方法与内容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程序及步骤:
a) 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通过对其生产过程的噪声职业暴露调查,分析劳动者职业暴露的特点。
b) 噪声职业暴露评估: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dB(A)时,应该进行噪声职业暴露评估。
c) 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采用ISO 1999:2013(E)《声学 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评价》规定的方法,对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进行定量风险评价。
(2)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与内容
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提出的预防控制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如下:
a)、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方法及内容按本标准第4章规定。
b)、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听力保护计划,实施职业暴露评估、工程控制及行政控制、护听器配备、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告知、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并评估听力保护计划有效性。
(3)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规范性附录是标准正文的附加条款,附录的内容是构成标准整体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本标准中的作用与标准正文相同。主要如下:
a)、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程序图
b)、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
c)、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计算
d)、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
e)、听力保护计划的编写指导书
f)、听力保护效果的评价附表
3、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本标准的格式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编写要求进行制订。
(2)本标准的主要制订内容
本标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方法及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采用ISO 1999:2013(E) 《声学 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评价》、美国NIOSH推荐标准《职业噪声暴露》制订的,在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
(3) 广泛参与的原则
认真听取相关专家、技术服务机构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并吸收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充分考虑我国噪声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风险管理工作的整体状况,确保本标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4、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有关听力保护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定的,本标准提出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与内容、噪声职业暴露的定量风险评价程序及方法、听力保护计划的实施内容等技术内容和程序,对建设项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及用人单位的风险管理给出了可操作技术规范。可适用于存在或产生噪声的各类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暴露的风险评价及风险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生产性噪声相关章节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作为用人单位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听力保护及监督审查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本标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方法及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采用ISO 1999:2013(E) 《声学 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评价》、美国NIOSH推荐标准《职业噪声暴露》制订的,在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在技术内容上与上述标准相一致。
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
1、国内外标准比对查新情况
(1)目前国内GB/T 14366-93《声学职业噪声测量与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评价》,等同于ISO 1999:1990。ISO 1999:1990现已更新ISO 1999:2013(E) 《声学 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评价》。
(2)目前国内相关标准仅从工程设计及暴露测量等技术角度出发,缺乏从噪声职业暴露风险定量评价为核心的相关风险管理的技术规范。
(3)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目前,国内外均无直接对应的标准。
(4)未发现知识产权问题
2、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1)本标准“4.2.3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及规范性附录C非等效采用最新的ISO 1999:2013(E) 《声学 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评价》。相比GB/T 14366-93《声学 职业噪声测量与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评价》(eqv ISO 1999:1990),采用了更新的ISO标准。在利用ISO 1999:2013(E)进行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本标准将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给出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非等效采用的内容包括ISO 1999:2013(E)中第6章噪声对听阈影响的预测、第7章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和听力障碍的评价、资料性附录A、资料性附录B和资料性附录D,本标准对以上内容的表述做了简化;对ISO 1999:2013(E)的资料性附录C补充了根据公式计算的实例;没有采用第5章噪声暴露的描述和测量的内容。ISO 1999:2013(E)中附录C的实例计算采用查表的方式,而本标准C.4推荐采用Excel软件利用公式计算,故给出了用公式计算的例子,相比查表更精确且图示方便。ISO 1999:2013(E)中第5章噪声暴露的描述和测量,国内有相关标准,故在4.2.2中采用国内标准。
(2)本标准“5.2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章节、规范性附录D及规范性附录E非等效采用美国NIOSH的推荐标准“Occupational Noise Exposure Revised Criteria 1998”(《噪声职业暴露》)。
本标准中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的内容参考了NIOSH推荐标准中听力保护计划的建立及有效性评估的内容和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的内容,如职业暴露评估、工程控制及行政控制、护听器配备、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告知、培训及档案管理等,结合国内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国内工业企业噪声危害实际。本标准相比国外相关标准,更符合我国国情,也更能满足国内工业企业对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的需求。
四、与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旨在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的要求,保护在噪声环境中劳动者的听力的需求。本标准的实施需要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其他相关标准配合使用。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现阶段本标准无重大分歧意见。
六、标准性质(强制性、推荐性)的建议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
建议本标准正式颁布后,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部门加强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在工业企业噪声职业暴露的风险管理、听力保护等工作中执行本标准。本标准还适用于劳动者接触噪声的危害程度及噪声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与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应将本标准列入技术依据之一。
另外,考虑到使用本标准“4.2.3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及规范性附录C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推荐使用编辑的Excel软件利用公式计算,具体使用案例参见附件4-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计算ISO19992013.xlsm附件5-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计算视频ISO19992013.avi
下载: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