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噪声
(1)对人体的影响
噪声是由许多不同频率与不同声强无规则组合在一起的声音,它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尤以内耳损伤为明显,在长时间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环境中工作可从暂时性听阈位移逐渐发展为永久性听阈位移,直至导致噪声性耳聋,职业性听力损伤是国家法定职业病。长期接触高强度的噪声,不仅使听觉器官受到损伤,同时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均有不良影响。在噪声干扰下工人会感觉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和反应迟钝,生产场所由于噪声影响掩盖了异常信号和声音,容易发生各种工伤事故。
(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规定,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见表5-4。
表5-4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
接触限值[dB(A)] |
备注 |
5d/w,=8h/d |
85 |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
5d/w,≠8h/d |
85 |
计算8h等效声级 |
≠5d/w |
85 |
计算40h等效声级 |
5.3.2 粉尘
(1)对人体的影响
劳动者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可能引起职业性尘肺和职业性肺病,如粉尘性支气管炎、呼吸系统肿瘤、肺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尘肺是法定职业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胸闷、气短、胸痛、咳嗽、咯痰等,最终因呼吸功能衰竭而导致病人死亡。
(2)职业接触限值
为预防尘肺病,国家规定了工作场所环境中的各种粉尘浓度接触限值。拟建项目人工包装岗位、搬运岗位工人可能接触粉尘,根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4.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的规定,二氧化钛粉尘职业接触限值PC-TWA:总尘8mg/m3。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限倍数是PC-TWA的2倍。
5.3.3 高温
(1)对人体的影响
高温作业可导致中暑,职业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热射病又称为中暑性高热,是在高温、高热或日射环境下人体散热障碍,导致体温调节机制失调,出现高热、神经与消化系统症状。热痉挛为在高温下劳动大量出汗,引起水、盐丢失过多,引起人体电解质平衡紊乱,而发生肌肉痉挛。热衰竭即为高温引起周围血管扩张,导致颅内供血不足,血压下降,发生晕厥。职业性中暑以上三型可交叉发生,同时存在,以混合型多见。
(2)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IV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见表5-5。
表5-5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接触时间率 |
体力劳动强度 |
|||
I |
II |
III |
IV |
|
100% |
30 |
28 |
26 |
25 |
75% |
31 |
29 |
28 |
26 |
50% |
32 |
30 |
29 |
28 |
25% |
33 |
32 |
31 |
30 |
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按本标准第14章执行,实际工作中可参考附录B。 |
数相应增加1℃。
5.3.4 硫酸及SO3
(1)对人体的影响
浓硫酸遇水大量放热, 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
SO3与水结合成硫酸(H2SO4),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对眼结膜和上呼吸道粘膜的强烈刺激作用。硫氧化物进入呼吸道后,因其易溶于水,故大部分被阻滞在上呼吸道,在湿润的粘膜上生成具有腐蚀性的硫酸和硫酸盐,使刺激作用增强,诱发慢性呼吸道疾病。皮肤接触浓硫酸后,局部立即形成不同程度灼伤。轻者表现为皮肤红斑、或呈暗褐色,出现水疱;重者可形成焦痂、溃疡。若灼伤面积较大,可引起休克。眼部接触硫酸后可引起结膜炎、角膜混浊以至穿孔,严重者可失明。
(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硫酸及SO3的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1mg/m3;PC-STEL:2mg/m3。
5.3.5 柴油
(1)对人体的影响
柴油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柴油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2)职业接触限值
目前未查到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资料。
5.3.6 CS2
(1)对人体的影响
二硫化碳是损害神经和血管的毒物。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眼及鼻粘膜刺激症状;中度中毒尚有酒醉表现;重度中毒可呈短时间的兴奋状态,继之出现谵妄、昏迷、意识丧失,伴有强直性及阵挛性抽搐。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严重中毒后可遗留神衰综合征,中枢和周围神经永久性损害。慢性中毒: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多发性周围神经病,中毒性脑病。眼底病变,可发生视网膜微动脉瘤,动脉硬化,视神经萎缩。
(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CS2的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5mg/m3;PC-STEL:10mg/m3。
5.3.7 CO
(1)对人体的影响
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00-300倍,能把血液氧和血红蛋白中的氧排挤出来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且离解慢,较氧和血红蛋白更稳定,可造成脑和其它组织的严重缺氧。
急性中毒:轻者头疼、头昏、四肢无力、恶心、呕吐、轻微意识障碍;重者昏迷、脑水肿、肺水肿及严重的心肌损害、呼吸衰竭、死亡。急性CO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可出现神经、精神损害的迟发性脑病,如痴呆、偏瘫、失语、失明等。
(2)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CO的职业接触限值为:PC-TWA:20mg/m3;PC-STEL:3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