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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地下气化发电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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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种类、危害及其救护措施

本建设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煤尘、石灰石尘和石膏尘;氨气、盐酸、硫酸、碱、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联氨、氮氧化物、甲烷、硫化氢、氯气等有毒有害物质;噪声及振动;高温及热辐射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所产生的部位见表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所产生的部位表      

        3                                  

设备名称

职业危害因素

锅炉

高温及热辐射、噪声、振动、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粉尘、氮氧化物

汽轮发电机

噪声、高温及热辐射、振动

各种泵

噪声、振动

加热器

高温及热辐射

除氧器

高温

风机

噪声、振动

除尘器

噪声、粉尘

给煤机

粉尘、噪声

输送带

粉尘、噪声

水处理

氨、盐酸、硫酸、碱、联氨、氯气

高压断路器

六氟化硫

脱硫

粉尘、噪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制氧站

噪声

气化炉出气口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

煤气净化系统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

鼓、引风机房

噪声、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

储煤气罐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

煤气脱硫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

4.1粉尘

粉尘主要存在于输煤系统煤的贮存、破碎、输送、转运及煤斗装煤过程中,如碎煤机、输煤皮带层及各转运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通风除尘设施及维护管理等条件有关。

脱硫系统产生石灰石粉尘和石膏粉尘。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

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患,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煤工尘肺,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的炉渣炉灰产生的粉尘可致矽肺,石灰石、石膏可致其他尘肺。

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

接触限值: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煤尘(呼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5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5mg/m3。

石灰石粉尘和石膏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8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mg/m3。

4.2噪声

发电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由风管、汽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锅炉、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锅炉PCV阀及安全阀排汽口和脱硫系统的湿式球磨机、各种风机和泵等。

煤炭地下气化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引风机、加压风机和制氧站的风机和各种泵等。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① 听觉系统:

长期接触强噪声主要引起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引起噪声聋。

② 神经系统:

长期接触强噪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疼、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调查发现,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噪声性神经衰弱)。

③ 心血管系统:

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趋向增高)。

④ 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卫生限值:

²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²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²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²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² 职业接触1/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² 职业接触1/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² 职业接触1/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²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4.3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发电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有:盐酸、碱、联氨、氨(化学水处理)、六氟化硫(高压断路器)。产生的有害气体有酸气、氨气、氯气等。锅炉燃烧过程中可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煤炭气化过程中主要可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氢等。

4.3.1一氧化碳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

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甚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

急救与防护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空气中CO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20 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30mg/m3。

4.3.2氨(NH3)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

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对粘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低浓度时可使眼结膜、鼻咽部、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等。高浓度氨损伤肺泡毛细血管管壁,使其扩张和渗透性增强,破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肺间质和肺泡产生大量渗出物,形成肺水肿,同时支气管、毛细支气管亦充血、水肿、痉挛。吸入高浓度氨可致氨中毒,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增强而引起痉挛,然后转入抑制、昏迷,可因窒息而死。

急救与防护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接触限值: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

4.3.3盐酸(HCL)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牙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急救与防护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接触限值:

最高容许浓度为7.5mg/m3。

4.3.4氢氧化钠(NaOH)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急救与防护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泄漏: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它: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接触限值:

最高容许浓度为2mg/m3。

4.3.5氯气(CL2)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胸闷,出现气管和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

急救与防护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米,大泄漏时隔离450米,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

身体防护:穿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接触限值:

最高容许浓度为1mg/m3。

4.3.6联氨(N2H4)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吸入联胺蒸气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高浓度蒸气迅速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先兴奋,如躁动不安、强直性抽搐,很快进入抑制状态。口服中毒引起频繁恶心、呕吐、腹泻,以后出现暂时中枢性呼吸抑制、心律紊乱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可有肝功能异常。液体可致眼及皮肤灼伤。长期接触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肝损害、皮肤损害。

急救与防护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泄漏: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吸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身体防护: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接触限值: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0.06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0.13mg/m3。

4.3.7二氧化硫(SO2)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硫可引起喉水肿、肺水肿、声带水肿及(或)痉挛导致窒息。急性中毒:吸入二氧化硫后很快出现流泪,畏光,视物不清,鼻、咽、喉部烧灼感及疼痛,咳嗽等眼结膜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较重者可有声音嘶哑、胸闷、胸骨后疼痛、剧烈咳嗽、心悸、气短、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及上腹部疼痛等。检查可见眼结合膜充血水肿,鼻中隔软骨部粘膜小块发白的灼伤,两肺可闻干湿啰音。严重者发生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甚至呼吸中枢麻痹。长期接触低浓度二氧化硫,引起嗅觉、味觉减退、甚至消失,头痛、乏力,牙齿酸蚀,慢性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纹理增多,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及免疫功能减退等。

急救与防护措施:

1.立即将患者移离有毒场所,呼吸新鲜空气或氧气、雾化吸入2%~5%碳酸氢钠+氨茶碱+地塞米松+抗生素。

2.对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硫有明显刺激症状,但无体征者,应密切观察不少于48h,并对症治疗。

3.积极防治肺水肿,可早期、足量、 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需要时可用二甲基硅油消泡剂。

4.对症及支持治疗。

接触限值: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5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0mg/m3。

4.3.8甲烷(CH4)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甲烷属单纯窒息性气体,本身毒性较小,在空气中含量超过一定量时,使空气氧含量减少。工人长期接触后,可出现头痛、头晕、注意力不集中及神经衰弱等症状;当发生大量涌出事故时,可有窒息危险,因缺氧严重而出现昏迷、呼吸困难、潮式呼吸、心动过速等。甲烷能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可发生爆炸。甲烷发生爆炸的浓度为5~16%。

急救与防护措施:

甲烷中毒者应立即脱离现场,解开上衣及腰带,注意保温,对症治疗,间歇性吸氧,控制抽搐。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复苏。禁用抑制呼吸的药物如吗啡、巴比妥类等。

接触甲烷的生产环境,要注意通风,使甲烷浓度在安全限值以下。建立检查制度,甲烷浓度达到2%时,工作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

4.3.9硫化氢(H2S)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硫化氢是一种神经毒剂,亦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其毒作用的主要靶器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亦可伴有心脏等多器官损害,对毒作用最敏感的组织是脑和粘膜接触部位。低浓度硫化氢主要刺激上呼吸道和眼结膜,引起相应的刺激症状;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有麻痹作用。严重时可出现肺水肿。浓度高时因感不到硫化氢固有的臭味,极易发生急性中毒。产生心悸、紫绀、四肢抽搐、意识模糊,甚至昏迷、呼吸麻痹而死亡。

急救与防护措施:

1.现场抢救极为重要,因空气中含极高硫化氢浓度时常在现场引起多人电击样死亡,如能及时抢救可降低死亡率。应立即使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有条件时立即给予吸氧。现场抢救人员应有自救互救知识,以防抢救者进入现场后自身中毒。

2.维持生命体征。对呼吸或心脏聚停者应立即施行心肺脑复苏术。对在事故现场发生呼吸骤停者如能及时施行人工呼吸,则可避免随之而发生心脏骤停。在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施行者应防止吸入患者的呼出气或衣服内逸出的硫化氢,以免发生二次中毒。

3.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高压氧治疗对加速昏迷的复苏和防治脑水种有重要作用,凡昏迷患者,不论是否已复苏,均应尽快给予高压氧治疗,但需配合综合治疗。对中毒症状明者需早期、足量、短程给予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利于防治脑水肿、肺水肿和心肌损害。控制抽搐及防治脑水肿和肺水肿,参见<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脑病的治疗>和<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性肺水肿的治疗>。较重患者需进行心电监护及心肌酶谱测定,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对有眼刺激症状者,立即用清水冲洗,对症处理。

接触限值:空气中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4.4高温

发电过程中的高温部位有锅炉、汽轮机、除氧器、加热器、导汽管及蒸汽管道。电厂主厂房属高温区域,需采用自然通风与局部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措施,电厂各集中控制室与主要值班室是运行人员经常值勤场所,须采取保持一定温度范围的采暖与空调措施,以改善劳动生产环境。煤炭气化站高温部位是气化炉出气口。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

² 体温调节产生障碍;

² 水盐代谢失调;

² 循环系统负荷增加;

² 消化系统疾病增多;

² 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

² 肾脏负担加重。

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接触限值:

 

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见表3、表4。

4

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

2222以下

不得超过10

23-28

相应不得超过987654

29-32

不得超过3

3333以上

不得超过2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89 

5

工作地点温度     轻劳动     中等劳动   重劳动

(℃)      min     min   min

30~32            80       70          60

>32~34           70       60          50

>34~36           60       50          40

>36~38           50       40          30

>38~40           40       30          20

>40~42           30       20          15

 

>42~44           20       10          10

注: 持续接触热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

凡高温作业工作地点空气湿度大于75%,空气湿度每增加10%,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相应降低一个档次,即采用高于工作地点温度2℃的时间。

4.5工频电场 本工程可研报告建议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可形成工频电场。人处于电场中会产生感应电压和电流,经常暴露可引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的机能紊乱。

作业场所工频电场8小时最高容许量为5kV/m。

4.6 电离辐射 电厂生产过程中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场所主要是用于X射线探伤的金属实验室和金属探伤作业区域。作业时可形成一定剂量的辐射。人体受到适当剂量的电离辐射照射后,可引起急、慢性放射病,影响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及消化系统等多器官功能。局部照射可引起急、慢性皮肤放射损伤(导致放射性皮肤疾病)。远期效应还可致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内障(放射性白内障)等放射性损伤,尚有致癌作用及对生育、遗传及后代也有不良影响。

4.7其他

高压断路器需要用到的六氟化硫,锅炉补给水除氧剂,汽轮机调节系统抗燃油、润滑油等也各有相应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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