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生产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4.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工程分析及类比作业场所现场调研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石油、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同时含有少量乙烷、丙烷、丁烷、氮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微量的氦、硫化氢及氯化物)、石油蒸气(总烃)、职业性物理因素(噪声)和不良气象条件(高温、寒冷)。
本工程主要生产工艺是石油的采集、处理和输送,其主要原料和产品均为石油。在石油采集、集中处理加热节流、计量分离、输送过程中,如果设备密封不严密或出现故障时,可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而外逸,在出现意外事故时可有大量石油及天然气外泄。进行设备检修时也可致接触。
由于注水工艺水处理上需要加入阻垢剂、除氧剂(通常使用硫酸钠)、防膨剂(通常使用氯化钾)、杀菌剂(通常使用甲醛)和原油破乳使用破乳剂(通常使用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一些化学物质,所以在使用过程中会接触到以上化学物质。此外在本工程中丛式井场拟采用简易燃气采暖炉和处理站的水套炉加热燃烧过程将产生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当燃烧不完全时,还可产生一氧化碳和烃类物质,统称为燃烧烟气。当燃烧烟气管道和阀门不严密或出现故障时,燃烧烟气有可能逸出,其中一氧化碳毒性较大。
随着油田的进一步开发,规模将不断地扩大,工艺将不断完善,将在站场建设化验室,将进行油气水含量的分析,就有可能接触到苯和汽油。
本工程由于地处黄土高原,植被稀少,气象环境条件较为恶劣,工程建设场地及周围树木较为罕见,而主要设备均为露天布置,作业人员巡检时以户外作业为主,在夏季长时间太阳辐射照射后可形成高温作业环境;而冬季当地气温较低,形成寒冷作业环境。本工程中设置有注水泵及泵房,可产生噪声。
检修作业过程可产生一定的危害因素:在进行保温设备检修时可接触到玻璃棉尘,管道设备维修刷漆时可接触到一定量溶剂、打磨时可接触到一定的混合性粉尘。管道维修进行电焊作业时还可接触到电焊烟尘及锰氧化物尘毒、紫外辐射等有害因素。在风沙较大的季节,沙尘可飞扬到作业区,作业人员可接触到非生产性粉尘。
埋地管道处理上通常使用的外防腐层有很多种类,如煤焦油瓷漆、环氧粉末、环氧煤沥青、聚乙烯胶粘带、聚乙烯结构防腐层等。在处理管道时可能会接触以上化学物质。各生产单元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部位见表。
表4-1 MC-2油田开发工程作业场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部位
序号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危害因素名称 |
生产单元 |
1 |
化学因素 |
石油、伴生气(主要含甲烷同时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异丁烷、正丁烷、异戊烷、正戊烷、己烷、氮气、二氧化碳) |
丛式井场、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泄漏) |
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 |
集中处理站、站化验室、检修喷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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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氧化物 |
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检修电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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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沥青 |
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管道防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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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
丛式井场采暖炉、水套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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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乙烷、环氧丙烷 |
破乳加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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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水处理(防腐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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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总烃)、硫化氢、二氧化硫、添加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 |
污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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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理因素 |
噪声 |
集中处理站、注水泵 |
高温、热辐射 |
采油井场、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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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 |
采油井场、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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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辐射 |
采油井场、集输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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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性粉尘 |
电焊尘 |
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检修时) |
玻璃棉尘及其他粉尘 |
集中处理站、集输管线(检修时)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可导致的职业病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中毒 |
一氧化碳 |
一氧化碳中毒 |
氮氧化物 |
氮氧化物中毒 |
电焊烟尘 |
电焊工尘肺 |
高温 |
中暑 |
噪声 |
噪声聋 |
汽油 |
汽油中毒 |
苯 |
苯中毒 |
甲苯 |
甲苯中毒 |
二甲苯 |
二甲苯中毒 |
甲醛 |
甲醛中毒 |
4.2 主要职业病危害分析
4.2.1 化学物质类
4.2.1.1石油 石油是渗透在地下岩石之中,由生活在海洋里的动植物尸体,长时间受地层的压力、温度和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变成的。因为各地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的不同,因此各地石油的组成和性质也不同。
1)理化性质
①在凝固点以上,石油是深色的黏稠液体,在凝固点以下,则是深色的膏状物或固体。
②石油的颜色一般是棕色到黑色。颜色的深浅与它所含的胶质和沥青的数量有关,胶质和沥青的含量愈多,颜色就愈深。
③石油有特殊的气味,因为石油中含有低沸点易挥发的成份,如汽油、煤油等。若石油中含有硫化氢时,就会散发出难闻的臭味。
2)石油对机体的作用 中国石油多数是石蜡基石油,以烷烃作用为主。有些地区的石油含硫量较多时,则有硫化氢及硫化氢与烃的联合作用。
①烷烃的毒性属低毒和微毒,其毒性随碳原子数增多而增大。但高碳烷烃由于沸点、熔点均高,挥发性与溶解度低。
烷烃主要由呼吸道吸入,液态烷烃可经皮肤微量吸收。烷烃被吸收后,由于油/水分配系数大,主要分布在脂肪含量高的组织和器官,几乎不转化,以原来的形态迅速排出。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烷烃可以引起麻醉作用。中碳烷烃能引起强制性痉挛。癸烷以上和高碳烷烃由理化特性决定,引起痉挛和麻醉作用的可能性很小,死亡原因多为肺水肿、肺出血和化学性肺炎。
慢性作用:动物长期接触,有生长迟缓,肝、肾、血液及神经系统功能等轻度改变(如肝脂肪量增加,轻度贫血和白细胞减少),但停止接触后可以恢复。人长期接触烷烃,主要表现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尤其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长期接触中碳烷烃,可以出现多发性神经炎,以感觉型多发性神经炎为多见。
②环烷烃。石油中的环烷烃主要是环戊烷、环已烷及其烃基衍生物。
环烷烃具有麻醉作用,在体内无蓄积,一般不发生慢性中毒。对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反复接触可以引起皮肤脱水、脱脂和皮炎。高浓度蒸气可刺激黏膜。直接吸入液态环烷烃可引起肺炎、肺水肿及肺出血。
③芳香烃。芳香烃在石油中含量很少,不引起造血系统明显的损害。
3)预防 加强生产的密闭化。加强个人防护。
4.2.1.2伴生气(主要成份为甲烷) 主要存在部位:丛式井场、管道、处理站三相分离器伴生气的泄漏和事故。
分子式:CH4;分子量:16.04;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具体成份因产地而异。天然气毒性也因化学组成而异。从试采资料可以看出,MC-2区块油伴生气中甲烷含量48.44%,乙烷含量8.41,重烃含量22.795%,甲烷的毒性较小,主要为甲烷的单纯性窒息作用(由于甲烷浓度增高使空气被置换而致缺氧)。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别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甲烷职业接触限值。
前苏联卫生标准:甲烷最高容许浓度(MAC)为300 mg/m3。
4.2.1.3苯 主要存在部位:处理站化验室的油气水化验过程。
分子式:C6H6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分子量:78.11 ;毒性:属中等毒性。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
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征;造血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皲裂、皮炎。可致月经量增多与经期延长。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苯 PC-TWA: 6mg/m3,PC-STEL: 10mg/m3。
4.2.1.4溶剂汽油(正己烷)主要存在部位:处理站化验室的油气水化验过程。
分子式:C6H14 ;分子量:86.17;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毒性:属低毒类。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致周围神经炎。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本品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共济失调等,重者引起神志丧失甚至死亡。对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胃纳减退;其后四肢远端逐渐发展成感觉异常,麻木,触痛、震动和位置等感觉减退,尤以下肢为甚,上肢较少受累。进一步发展为下肢无力,肌肉疼痛,肌肉萎缩及运动障碍。神经-肌电图检查示感神经及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苯耐油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溶剂汽油PC-TWA:300 mg/m3,PC-STEL: 450mg/m3。
4.2.1.5一氧化碳 主要存在部位:丛式井场采暖炉、集中处理站锅炉。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
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面色潮红、口唇樱红、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意识模糊,可有昏迷。重度患者昏迷不醒、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加,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等。深度中毒可致死。
慢性影响:长期反复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致神经和心血管系统损害。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带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别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睛。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验。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3)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PC-TWA: 20mg/m3,PC-STEL: 30mg/m3。
4.2.1.6环氧乙烷(破乳通常使用)主要存在部位:储存及加药过程。
分子式:C2H4O; 分子量:44.05;毒性:属中等毒类。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刺激剂和原浆毒物。
急性中毒:患者有剧烈的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和呕吐、流泪、呛咳、胸闷、呼吸困难;重者全身肌肉颤动、言语障碍、共济失调、出汗、神志不清,以致昏迷。尚可见心肌损害和肝功能异常。抢救恢复后可有短暂精神失常,迟发性功能性失音或中枢性偏瘫。皮肤接触迅速发生红肿,数小时后起疱,反复接触可致敏。液体溅入眼内,可致角膜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少量接触,可见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环氧乙烷PC-TWA: 2mg/m3,PC-STEL: 5mg/m3。
4.2.1.7 环氧丙烷(破乳通常使用)主要存在部位:储存及加药过程。
分子式:C3H6O;分子量:58.08;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类似乙醚的气58.08味;毒性:属低毒类。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为一种原发性刺激剂,轻度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原浆毒。接触高浓度蒸气,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呼吸困难;并伴有头胀、头晕、步态不稳、共济失调、恶心和呕吐。重者烦躁不安、谵妄,甚至昏迷。少数有血压升高、心肌损害、肠麻痹、消化道出血,以及肝、肾损害。液体可致眼和皮肤灼伤。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接触其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环氧丙烷PC-TWA: 5mg/m3,PC-STEL: 12.5mg/m3。
4.2.1.8甲醛(水处理杀菌过程通常使用)主要存在部位:储存及水处理加药过程。
分子式:CH2O;分子量:30.0;3外观与性状: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1)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致死。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甲醛蒸气,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两侧不对称感觉障碍和排汗过盛以及视力障碍。本品能抑制汗腺分泌,长期接触可致皮肤干燥皲裂。
甲醛是一种具强还原性的原生质毒素,进入人体器官后,能与蛋白质中的氨基结合生成所谓甲酰化蛋白而残留在体内,其反应速度受pH值温度的显著影响。进入人体的甲醛亦可能转化成甲酸强烈地刺激粘膜,并逐渐排出体外。
2)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相应的防护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洗胃。就医。
4)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MAC: 0.5mg/m3。
注:(1)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术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2)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3)MAC(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浓度。
4.2.2 物理因素
4.2.2.1噪声 主要存在部位:注水泵房及各种泵
1)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损伤,严重时导致噪声聋。
2) 神经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疼、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调查发现,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噪声性神经衰弱)。
3) 心血管系统: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趋向增高)。
4)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接触限值:
每日连续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85dB(A)
每日连续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88dB(A)
每日连续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91dB(A)
每日连续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94dB(A)
每日连续接触1/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97dB(A)
每日连续接触1/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100dB(A)
每日连续接触1/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容许限值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4.2.2.2 高温、热辐射 主要存在部位与形式:夏季丛式井场及管线(巡检)。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包括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等。如超过一定限度,则可引起功能紊乱从而导致中暑。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
红外辐射 主要存在部位:夏季丛式井场及管线(巡检)。
红外线对眼睛损伤可致红外线白内障、红外线视网膜灼伤及角膜损伤。对皮肤损伤可致红斑。
防护措施:穿戴白色的防护衣帽,佩戴防护眼镜。合理安排作业与休息时间。
紫外辐射 主要存在部位:夏季丛式井场及管线(巡检)。
紫外辐射对眼睛损伤可致电光性眼炎,对皮肤损伤可致光感性皮炎,过度照射可致皮肤癌。
防护措施:佩戴防护眼睛、防护面罩,穿长袖衣裤,皮肤暴露部位涂抹由适宜的遮光剂制成的霜、软膏进行防护。
4.2.2.3寒冷
主要存在部位:冬季丛式井场及管线(巡检)。
寒冷能使某些生理功能发生一定地适应性改变,也能影响劳动能力和工作效率。严重时可造成冷损伤,如冻疮和冻伤,甚至冻僵、冻死。
预防措施:加强个体防护,穿戴足够保暖的服装(衣服、帽、鞋、手套等防护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