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
[接触机会]
主要有苯乙烯、聚苯乙烯、SBS等装置、车间以及辅助生产人员和有关贮运、采样、研究、分析人员。
[理化特性]
苯乙烯为五色、透明、具有芳香气味的液体。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易聚合。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更易发生聚合作用。
[毒 性]
属低毒类。急性影响主要是对眼、皮肤、粘膜及砰歧道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引起麻醉。慢性影响可能对血液和肝有轻度损害作用。苯乙烯的致癌作用正在研究中。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作用类似苯,毒性低于苯,惟刺激作用略高于苯。在920 mg/m3下,20min即可发生呼吸道和皮肤刺激,头晕、头痛等。浓度高时,可有明显刺激症状,意识模糊,萎靡不振,共济失调,倦怠,乏力。
2.慢性影响(尚无人的慢性毒性资料)。不同动物对苯乙烯反应不同,鼠较敏感,在550 mg/m3浓度下,约有10%的动物死于化学性肺炎。猴在3000—6000 mg/m3浓度下,暴露一年,未见病理变化。人对苯乙烯的敏感性大于动物。长期接触 苯乙烯的工人,部分出现头痛、健忘、乏力、忧郁、手指震 颤、恶心、食欲减退、腹痛、腹胀等神经衰弱及植物神经功能 紊乱等症状,少部分工人则出现传导速度减慢的现象。
3.苯乙烯有脱脂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等改变。
[治 疗]
急性中毒须迅速脱离现场。必要时可吸氧气,眼部及皮肤受苯乙烯污染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其他对症处理。
[职业病防治措施]
1.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通风排毒。
2.进入苯乙烯较高浓度区域,须佩戴防毒面具,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苯乙烯液体,并防止溅人眼内。
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有神经系统或血液系统疾患者,不宜从事苯乙烯作业。
车间空气中苯乙烯TWA:50 mg/m3、STEL:100 mg/m3。
乙苯
[接触机会]
主要有苯乙烯车间以及在苯乙烯车间辅助生产人员和有关贮运、采样、分析人员接触。
[理化特性]
无色刺鼻易燃液体,爆炸下限为1%。不溶于水,溶于醇及醚。
[毒 性]
属低毒类。具强烈刺激性,高浓度立即出现刺激症状,随后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经皮肤吸收。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急性吸人4.92~9.94 mg/m3,6h后出现眼睛灼痛,流泪,继而感到乏力、头昏、头晕、胸闷。在24.6 mg/m3浓度下难以忍受,严重者恶心、呕吐、步态蹒跚、昏迷、可有脑病和中毒性肝病。
2.慢性影响。长期暴露于494 mg/m3环境中,可有呼吸道刺激,白细胞减少和淋巴细胞增加等反应。皮肤接触可发生水肿,脱皮和皲裂。
[防 治]
主要是对症冶疗。
1.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化及通风排毒。
2.注意手、面部皮肤、粘膜的接触及呼吸道防护。
车间空气中乙苯TWA:l00mg/m3、STEL:150 mg/m3。
(十七)环己烷
[接触机会]
主要有乙烯、合成橡胶、塑编等车间辅肪生产人员和有关贮运、采样、分析人员接触。
[理化特性]
无色液体。似汽油味,气味比芳香烃弱。爆炸极限1.33%~8.33%。20℃时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等有机溶剂。
[毒 性]
属低毒类,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高浓度有麻醉作用,人的嗅觉1.75 mg/m3。
[临床表现]
浓度1 mg/m3时,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液体污染皮肤可引起痒感。
[职业病防治]
1.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化和通风排毒。
2.注意个人防护,防止皮肤、眼睛污染,一旦污染即刻冲洗。
3.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除测定空气中的浓度外,还可分析血和尿中的环已烷及其代谢产物,以了解接触的程度。
车间空气中环己烷TWA:250 mg/m3、STEL:375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