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合物(N0、N02等)
[接触机会]
电焊、亚孤焊、气焊及电弧光发光时,产生的高温能使空气中氧和氮结合成氮氧化物;汽车排出的废气;重整加氢精制;石蜡加氢精制;丙烷脱沥青;润滑油汽提等。
[理化特性]
NO为五色气体,相对分子质量30.01,沸点—151.5℃、,溶于乙醇、二硫化碳,微溶于水。在空气中易氧化成N02。
NO2在21.1℃时为红棕色刺鼻气体,21.1℃以下时呈暗褐色液体。在—11℃以下为无色固体,相对分子质量46.01,佛点21.2℃,溶于碱、CS2和氯仿,微溶于水。
[毒 性]
高毒类。N02对眼和呼吸道刺激作用较小,到达深呼吸道后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和腐作用,导致肺水肿。
[临床表现]
轻度中毒表现为胸闷、咳嗽、咳痰,伴有头痛、头晕,无力、心悸、恶心、发热等,胸部X线片可见肺纹理增强。重度中毒有呼吸困难、痰中带血,伴有紫绀是、双肺干啰音。白细胞升高。胸部X线片肺纹理呈网状阴影或融合成斑片。严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窒息或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DRS)。
[治 疗]
1.迅速脱离中毒现场,有呼吸困难者吸氧并给予必要处理。
2.对密切接触氮氧化物者需观察24~72h,注意病情变化。
3.积极防治肺水肿,保持呼吸道通畅。
4.如出现高缺血红蛋白血症,可给予亚甲蓝、维生素C、葡萄糖液等治疗。5.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职业病防治]
1.密闭化生产,加强通风排毒。
2.定期检修设备,减少跑、冒、滴、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加强个人防护,可采用送风式防毒面具。
4.患有明显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本作业。
工作场所空气中容许浓度:
NO:TWA:15 mg/m3、STEL:30 mg/m3。
NO2:TWA:5 mg/m3、STEL:10 mg/m3。 \
苯乙烯
[接触机会]
主要有苯乙烯、聚苯乙烯、SBS等装置、车间以及辅助生产人员和有关贮运、采样、研究、分析人员。
[理化特性]
苯乙烯为五色、透明、具有芳香气味的液体。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易聚合。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更易发生聚合作用。
[毒 性]
属低毒类。急性影响主要是对眼、皮肤、粘膜及砰歧道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引起麻醉。慢性影响可能对血液和肝有轻度损害作用。苯乙烯的致癌作用正在研究中。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作用类似苯,毒性低于苯,惟刺激作用略高于苯。在920 mg/m3下,20min即可发生呼吸道和皮肤刺激,头晕、头痛等。浓度高时,可有明显刺激症状,意识模糊,萎靡不振,共济失调,倦怠,乏力。
2.慢性影响(尚无人的慢性毒性资料)。不同动物对苯乙烯反应不同,鼠较敏感,在550 mg/m3浓度下,约有10%的动物死于化学性肺炎。猴在3000—6000 mg/m3浓度下,暴露一年,未见病理变化。人对苯乙烯的敏感性大于动物。长期接触 苯乙烯的工人,部分出现头痛、健忘、乏力、忧郁、手指震 颤、恶心、食欲减退、腹痛、腹胀等神经衰弱及植物神经功能 紊乱等症状,少部分工人则出现传导速度减慢的现象。
3.苯乙烯有脱脂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等改变。
[治 疗]
急性中毒须迅速脱离现场。必要时可吸氧气,眼部及皮肤受苯乙烯污染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其他对症处理。
[职业病预防]
1.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通风排毒。
2.进入苯乙烯较高浓度区域,须佩戴防毒面具,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苯乙烯液体,并防止溅人眼内。
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有神经系统或血液系统疾患者,不宜从事苯乙烯作业。
车间空气中苯乙烯TWA:50 mg/m3、STEL:100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