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对某新型干法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为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与热辐射等。项目总体布局及生产设备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基本符合要求,但作业现场粉尘和噪声可能会超标,应在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健康监护制度。
[关键词]水泥生产线;职业病;预评价;防护措施
某水泥生产企业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政策,发挥企业规模经济效益,满足当地经济建设的需要,决定投资建设2条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于2010年2月竣工投产,进入试生产阶段。为确定该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否预防、控制和消除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受该企业的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材料与方法
1.1评价依据
1.1.1法律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1.1.2规范及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规范。
1.1.3基础依据该企业提供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本设计说明书、有关图纸等。
1.2评价范围及内容本次评价是该企业新型干法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新建项目,包括项目的总体规划、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评价范围涉及到该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过程及其相应的辅助系统,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评价内容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拟设置的卫生设施;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本次评价不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3评价方法及程序采用经验法、检查表法结合工程分析对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评价程序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进行。
2.结果
2.1生产工艺流程该水泥生产线工艺分三部分,即矿山开采系统、水泥生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矿山开采系统流程为:采矿工作面潜孔钻机钻孔→中深孔爆破→液压挖掘机铲装→矿用自卸汽车运输到破碎站破碎→皮带输送→厂区石灰石预均化堆场。水泥生产线系统包括:石灰石破碎及输送、石灰石预均化、辅助原料破碎、辅助原料储存、原料配料、原煤输送及预均化、生料粉磨、窑磨废气处理、生料均化和窑尾喂料、熟料烧成、熟料储存及散装、煤粉制备、石膏混合材破碎及输送、水泥配料及粉磨、水泥储存及散装、水泥包装及成品库、空气压缩机站和中央化验室。余热发电系统包括一台AQC余热锅炉、一台SP余热锅炉和一套混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2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振动、高温与热辐射、CO、CO2、氮氧化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联氨、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磁场、紫外线、超声波、X射线等。
水泥生产线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石灰石粉尘、矽尘、石膏粉尘、水泥粉尘、煤尘、电焊尘等。可产生于水泥生产各个环节,如石灰石粉尘产生于石灰石开采、破碎、输送、配料、粉磨、均化等过程;石膏粉尘产生于水泥配料、粉磨过程;水泥粉尘主要产生于生料配制、生料粉磨、烧成系统、存储、装运系统;煤尘主要产生于煤预均化及煤粉制备系统;煤燃烧过程产生粉煤灰、机电修车床等设备作业时会产生金属粉尘等其他粉尘。
噪声主要有流体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主要由锅炉汽包、空压机、风机、冷却塔类的排汽等气体扩容、节流引起空气振动产生的噪声;机械噪声由各种机械设备运转、摩擦、撞击、振动所产生,如泵类、破碎机、辊压机、输送机等。电磁噪声主要为总降压站变压器等电器设备,由于磁场交变运动中产生的噪声。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性热源,如回转窑、预分解窑等运行温度高,各类热交换器、锅炉系统等有高温与热辐射产生。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化学物质主要来自于矿山爆破时炸药爆炸、烧成时产生的废气、余热发电使用的锅炉水、循化水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水处理剂、中央化验室人员在化验中使用化学试剂,在机电修进行检修时会产生有害气体。
由于矿山开采是露天进行,扩散良好,发电系统化学品使用量较少,药品是自动添加密闭运行,中央化验室光谱分析仪由于设备安全考虑,X射线也不会溢出。因此评价不将氮氧化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联氨、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磁场、紫外线、超声波、X射线作为重点评价因子进行评价。
通过以上分析,拟建项目评价将粉尘、噪声、高温与热辐射及有毒气体作为重点评价因子。
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高温与热辐射,其次为局部振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联氨、锰及其化合物、工频电磁场、紫外线、超声波、X射线。粉尘为可能产生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联氨为高毒物品,根据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2.3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
2.3.1选址与矿区布局该项目选址距城区较远,矿区周围及附近无居民居住,依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考虑了卫生、环保、水文、气象等因素;生产及辅助区总体布局功能分区明确,选址基本正确,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3.2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本建设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与热辐射及有毒气体,拟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为:①工艺上选择扬尘少的设备,粉状物料输送采用斜槽、螺旋输送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物料运转时尽量降低排料落差,以减少粉尘飞扬;粉状物料储存采用密闭圆库;选用除尘效率高的除尘设备,生产线上共设置收尘器62台。②噪声防护措施:在所有罗茨风机进出口设有消音器;空压机房、发电机房等强噪声源的车间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的围护厂房,值班室尽量远离高噪车间,并采取隔音措施;在振动较大的磨机、破碎机、大型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等采取基础加固减振措施;设置中央控制室,在高噪场所一般不设固定岗位,只进行巡回检查。③防暑降温措施:回转窑窑头、窑尾为露天布置,有利于自然通风和散热;汽轮发电机房、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车间高压变电所等有余热和有害气体的房间均设置机械通风装置;中控室、办公室等房间设分体式空调。④防毒措施:矿山爆破为露天作业,自然扩散良好;回转窑烧制产生的有毒气体密闭在窑体内,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中央控制室内自动化操作,工人接触机会较少。
如果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实施有关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并加强和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根据相关的资料,可预测,本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将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作业环境并使之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和要求。生产作业人员在进行有害作业时,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将最大限度的控制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
2.3.3辅助设施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卫生特征等级按3级考虑,设有更衣间、休息室、带淋浴间浴室(淋浴器按5-8人/个设置)、卫生间等生产生活辅助用室。
2.3.4应急救援措施对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应急响应程序、现场应急处理、事故处理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进行定期演练。
3.讨论
该项目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与热辐射、一氧化碳等。
选址及总体布局基本合理,生产设备布局大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拟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等设计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建立相应制度保证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建立作业场所粉尘的检测制度,规定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检测频率,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测和维护制度,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做好工人的定期健康监护,排除职业禁忌症,防止发生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