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发展较快,但国家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为促进我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进一步发展,做到收费公正、公开,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为依据,参考其它省市现行的收费标准,制定本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收费标准。
本方案是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建设项目厂房、设备投资额等综合考虑制订。
一、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收费标准
二、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收费标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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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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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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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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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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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国家物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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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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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健康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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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地三甲医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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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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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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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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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检查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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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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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检查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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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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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检查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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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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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管理费
(报告,资料,咨询,差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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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0.40万元
市外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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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方案的投资额是指厂房、设备等投资,不足500万元的,以500万元计算;如遇投资额在临界值的项目,根据其生产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复杂程度确定收费标准的级别。
四、本方案为收费基准价,如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多,工艺复杂,接触人数多等因素,评价费用将适当提高。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所生发的专家咨询、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