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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发表时间:2012-04-0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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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的程序、内容及报告编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AQ 8001 安全评价通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AQ 8001《安全评价通则》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学品 chemical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 hazardous chemical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3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hazardous chemical use enterprise

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

3.4

安全评价单元 cell of safety assessment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而将评价范围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的部分进行安全评价,其中每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3.5

作业场所 workplace

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场所。

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7

安全设施 safety establishment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4 安全评价程序

安全评价应按前期准备→实施评价→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的程序进行。安全评价工作程序框图见附录A。

5 前期准备

5.1 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评价所需资料

应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对象和范围的相关情况(如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的运行情况、布局、间距以及企业的安全使用管理、周边环境等情况)后,收集、整理评价所需的各种文件、数据等资料。

6 实施评价

6.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对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以及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进行辨识、分析。

6.2 划分评价单元

按照下列原则划分评价单元:

a) 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划分;

b) 以装置、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特征划分;

c) 安全管理、外部周边情况可分别划分为独立评价单元。

6.3 确定评价方法

应针对被评价系统的生产运行情况及工艺、设备特点选择下列评价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评价:

a) 安全检查表法(SCA);

b)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c) 事故树分析法(FTA);

d) 预先危险分析法(PHA);

e)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D);

f) 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g) ICI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法;

h) 国际、国内通行的其他安全评价方法。

6.4 分析固有危险程度

6.4.1 列出装置中具有易燃易爆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配比、组分等状况。

6.4.2 定性分析各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6.4.3 通过下列定量计算,分析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a) 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b) 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c) 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6.5 分析风险程度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对各个评价单元的下列内容进行分析和预测:

a) 出现具有易燃易爆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原因、后果及可能性;

b) 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c) 其他。

6.6 分析安全使用条件

6.6.1 选址布局、规划设计

6.6.1.1 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6.6.1.2 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a) 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b)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c) 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d) 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e)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f)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g)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6.6.1.3 使用企业总体布局应符合GB 504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和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符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6.6.2 场所、设施和工艺

6.6.2.1 新建、改建、扩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建设项目需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建设,设备应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制造;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6.6.2.2 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工艺(以下简称化工工艺),应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应经过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6.6.2.3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应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应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应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6.6.2.4 新建企业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应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6.6.2.5 新建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6.3 职业危害防护

企业应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6.4 重大危险源管理

企业应依据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6.6.5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设置具备独立职能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

6.6.6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6.6.7 规章制度

企业应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a) 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b)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c)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d)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e) 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f)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g)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h)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i) 变更管理制度;

j) 应急管理制度;

k) 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l)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m)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n)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o)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p) 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q)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r) 承包商管理制度;

s)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6.6.8 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6.9 人员资质、培训及考核

6.6.9.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6.6.9.2 特种作业人员应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6.6.9.3 其他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6.10 应急管理

6.6.10.1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6.6.10.2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一氧化碳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还应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按照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6.6.11 其他条件要求

企业还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它安全使用条件。

6.7 建议及结论

6.7.1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依据以下情况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a) 按照6.6规定的安全使用条件的要求,提出逐条对照评价的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情况;

b) 存在的风险程度;

c) 其他。

6.7.2 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做出以下方面的评价结论:

a) 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结论;

b) 风险可接受程度的结论,或采取何种措施后的风险可接受程度结论;

c) 其他。

7 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7.1 应就安全使用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风险可接受程度等方面的情况,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7.2 若对安全评价中某些意见达不成一致,应在评价报告中予以载明。

8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8.1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编制说明;

b) 评价依据;

c) 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原料、产品、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情况,附地理位置图、工艺流程简图;

d) 安全评价的范围;

e) 安全评价程序;

f)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情况;

g) 评价单元的划分、安全评价方法的选用情况及理由说明;

h) 定性、定量分析情况;

i) 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果预测;

j) 安全使用条件分析情况;

k) 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及整改方案;

l) 安全评价结论。

8.2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8.2.1 结构

8.2.1.1 封面,格式见附录B。

8.2.1.2 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8.2.1.3 评价有关人员签字表,格式参见附录C。

8.2.1.4 编制说明。

8.2.1.5 目录。

8.2.1.6 正文(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8.2.2 字号、字体

8.2.2.1 封面字体、字号,详见附录A。

8.2.2.2 正文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三号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四号黑体字。

正文内容的文字部分采用四号宋体字,表格部分可采用五号或六号宋体字。

8.2.3 纸张、排版

8.2.3.1 评价报告宜采用A4纸纵向排版。

8.2.3.2 左、右边距分别为28mm和20mm,上、下边距分别为25mm和20mm。

8.2.3.3 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左起空两格。

8.2.4 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外,宜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双面印刷。

8.2.5 封装

宜采用侧面装订。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评价机构的公章对其进行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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