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1年开始大量接触职业病法律业务以来,我一直对某种声音百思不得其解。这种观点认为,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人自身的安全卫生防护意识不足有关系。我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该没有人会无视对身体的自我保护,生命健康,乃基本天赋人权,正常人不可能不珍视。
这些年来,有关国民劣根性的高调听得太多了,总有人会将一些似是而非的长短冠以国民性这个超级大帽。比如随地吐痰,比如托人找关系,比如起了冲突不爱走法律途径,甚至到后来,两广地区爱吃野物也成了国民品性大问题,似乎就因为某种娘胎里带来的如果有上帝上帝也无法立即改变的特征,比如黄皮肤,比如生长在中国,于是也就此成为不可饶恕最起码也谈之摇头的所谓劣根性。——但所有这些指责,毕竟也还因为牵涉着某种文明,碍于某种观瞻,从一般的环保、秩序、效率等等角度,或许还可以一听而过,就当是善意提醒罢,重要地在于改进。虽然任谁也知道,很多所谓的劣根性,不过是有人类以来大多民族都曾落下的,并且只要有心去改,未始改变不了,并非象猴子的尾巴,要经了千年万年的修行才可去掉。
而且,这些劣根表现大体还只限于外在的生活,毕竟不“活着还是死去”那么急迫切近。
然而近日,我却听到这样一种说法:中国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在于工人尤其是外来农民工对自己的生命健康看得太贱,根本无视安全卫生防护,他们甚至欢迎尘肺病,这在中国现实中很普遍,这是国民劣根性使然。
把职业病的高发主要归咎于工人的轻视自身防护,这从论者的身份角度去考察,其实也还正常,劳资和谐讲了N年,现实的林林总总不过是再一次提醒人们,和谐总是有方向的,谁和谐谁,从来要分主次。那也罢了。
但此论不仅如此,吐完了脏水,还不忘了高傲地祭起国民劣根性这片伟大标签,将要钱不要命归结为中国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本性。——我想说,这实在是一种完全兽性的叫嚣。
另一方面,我曾经在数月以前就动念要写一篇文章,题目都想好了,《另一种冷漠》,主题也是针对现实中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漠视,后来因为素材不够而搁笔。但那时总以为,政府公权应当体恤民情,不能只为了税收和发展而听任职业病高发。现在看来,比起制度上的残缺和错位,某些人灵魂深处对劳动与劳动者的鄙视才是问题的根子所在。他们无视职业病危害,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为了降低成本追逐尽可能高的利润,制造了无穷无尽的粉尘、危化品,不去在机器设备生产环境上投入降害,认为那样无助于控制职业病并且有损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却抛出几双劣质的防护手套或者几幅原始的隔尘口罩,要求劳动者做好自身防护,当劳动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他们认为这深深地刺痛了他们慈悲的情怀,于是痛心疾首,将现下职业病的高发,统统归咎于这些工人的轻贱,甚至认为这样的轻贱与生俱来,此生不可改,该国不可变,这一个群体,与其所属的国家,都从此不可饶恕地命该如此被遗弃。
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工人真就欢迎职业病?
我还真就这么问了,并且还特意开展了一个网上小调查,结果网民的愤怒可想而知,火气旺些地直言我的调查太弱智:神经病才会欢迎职业病,这不等于问工人:你想死吗?
工人当然不想死,即使神经病人,他要明白无误地知道了职业病就是慢性杀人,恐怕也不会欢迎职业病。欢迎职业病的,只有这种人,他们表面上对职业病未必直接欢迎,有没有职业病与他无关(当然要他掏钱赔偿时例外),能没有当然最好;但他们更需要利润,并且是超出竞争者的高额利润,为此,他们需要降低成本,这种对成本的控制往往发展到偏执狂的残酷境地,当职业病伴随着现代工业翩跹舞起,在降害增投与维持高利润的选择时,他们眉毛都不会皱一下地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对职业危害因素听之任之的明智。他们一面沾着唾沫飞数着钞票,全然无视那每一张上面都浸透了劳动者的血汗,一面却鄙夷地戳着高粉尘里连正常呼吸都困难得窘迫不堪的切料工人:瞧瞧你们这些贱民,为了一点加班工资,给口罩也不戴,真正是要钱不要命了。
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劳动者的二难艰选:要健康,还是要工资生存?当健康与生存已然成为劳动者绕不过去的二选一时,问题早已超越人类正常的理智。作为打工者,你可以不选择这家高污染高毒害性企业,但你无法选择全部存在职业病害的企业。而这种没得选择的选择,居然就变成了某些人眼中的“欢迎”,看,这帮工人欢迎职业病!
他们未必不知道,他们慷慨地开出的高于同行的工资,是这些四面八方涌来的民工确未见过的高回报,这是他们现在和将来的生活,用双手(未必是或者未必知道是用健康乃至生命)换来更好的生活,不偷不抢不骗,不去掠夺他人更不会在巧取豪夺后还要吐脏水,好比苍蝇撑饱了还非得拉坨屎在食物上一样,为什么不干呢?不干才是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但工人未必真正明白,他们现在用汗水换取的那点报酬,一旦染病,未来根本不够填塞那无底的治疗黑洞。敢问有几家自称有良知的企业,会公开你们所谓的职业病预防提示,如此明白到一眼可知:工人现时的收入,与罹患职业病后可能的治疗(先还不算必要的生活)开销,列出清晰地对比?据我所知,相当多的企业甚至在劳动合同中连是否存在职业危害也直接写上了“否”的字眼,而在使用的毒害原材料中,从来就没有给出任何明白的危险警示,甚至还要刻意地掩饰起来。何况,即使有提示,在缺乏足够防护措施的生产环境中,比如通风、加湿、吸尘等等,你提供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又能起多大作用?
所以,职业病高发问题的症结根本不在于劳动者的自身防护意识薄弱,而在于企业的防护不力,以及某些监管部门的放纵。
我当然不是要抹黑了全部投资人,我从不排除部分企业家比较重视职业安全卫生,甚至也不否认部分劳动者对职业安全卫生的轻忽,自然,对无良企业的拷问,也不等于肯定了个别劳动者的无知与轻慢。但首先在职业病高发的大背景下,这种有良知的企业家究竟有多少,占到全部企业的多大比重?而那些明明知道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然自甘风险地无视劳动防护,又占到全体劳动者的多少比例?是否“欢迎”职业病到“普遍”的程度?恐怕根本就是一个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的常识问题,任何对此进行的调查甚至调查的企图,都不过是弱智的表现,或者存心就是要替某些违法者背书。
本文由管铁流律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