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我腰酸,脖子疼,脸色不好”。很多人都会说那是“职业病”,注意休息就好了。请注意这个职业病与法律意义上的职业病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是真正的职业病呢?只有真正弄懂了什么是职业病,才能走出职业病维权的第一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定职业病是国家认可可获得工商赔偿、企业赔偿的职业病。
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百度上可直接搜索法定职业病目录)。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目前我国法律承认的职业病有十种,共115中疾病。如果换了职业病无需惊慌,勇敢的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