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王凤英拿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开具的第一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果为职业性黑变病;2011年5月,王凤英拿到第二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果为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这两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加上之前的石棉肺诊断,王凤英知道自己身患3种职业病。
王凤英曾是北京稀贵金属提炼厂生产车间的一名作业班长,负责用化学制剂对金属原材料进行溶解、焙烧、萃取和置换,工作中常常产生大量烟雾、蒸汽,王凤英回忆说:“那味道呛得人直咳嗽,呕吐甚至尿裤子。别的班组受不了躲一边,我不躲,躲了回收率就保证不了,有的班组就因为躲到一边出了生产事故。”王凤英因对工作尽心负责曾被厂里评为“先进生产者”。她没想到,正是因为坚守岗位才使自己的健康遭受严重侵蚀。
1997年,王凤英按特殊工种年龄45岁退休,她全身疼痛、皮疹反复发作。退休前3年,她先后被中日友好医院、通州中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等诊断出可疑石棉肺、颈腰椎间盘突出、冠心病、支气管炎、微循环重度异常和慢性结膜炎。2005年,王凤英全身及脸部开始出现大面积黑变,被北京协和医院确诊为黑变病。这些诊断无法确定病因,治疗后,病情仍反复发作。“每年9月中旬到第二年5月,两只脚就跟踩在冰上一样,刺骨地疼。”
“十几年了,京城的各大医院我都去遍了,大夫问我哪不舒服,我说全身都不舒服,大夫让我具体点,我真的说不上来,根本不知道自己该看什么科。”王凤英几近抽泣。
2008年,王凤英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姑娘在电子厂打工患上浑身疼痛的病,专家几次会诊都无法确诊,被怀疑是重金属中毒。这启发了王凤英,自己的病会不会也和重金属中毒有关?
“从来没有医生跟我说过职业病的事,我早就不对医生抱希望了。”怀疑自己的病与职业病有关后,王凤英立即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的鉴定需要单位提供职业接触史证明,王凤英拿着医院的鉴定表回到单位卫生科,却遇到了麻烦。她1997年退休后,原来的工厂已被其他单位接收,工人的档案已不在老单位。几经周折,王凤英找到自己的档案却发现,职业接触记录一栏是空白的。
王凤英回到老单位,要求提供接触证明,但工作人员声称单位已改制,她和工厂已没有一点关系。无奈之下,王凤英找到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经过协调才拿到一份不完全的职业接触证明。
2009年5月13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根据王凤英在电解车间接触金、银、铂、铜、镍、煤油和亚砜等职业接触史以及临床表现,诊断王凤英为职业性黑变病。这一诊断依旧无法解释王凤英的全身疼痛症状。她坚信自己的怪病和重金属中毒有关,“没有医院确诊,全都是疑似,我想做重金属化验,要么做不了,要么不给做。”
王凤英坚持不懈的求医问诊打动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307医院的医生,他们为她进行了体内重金属化验,化验显示王凤英体内重金属含量正常。
“医生拿着结果还是不敢确诊,即便确诊了我也不相信这个结果。”王凤英决定靠自己的力量来研究这个怪病,她首先锁定作为生产原料的铂催化剂,它的组成成分中的各种元素在王凤英的体内含量显示为正常值。当年工厂刺鼻的烟雾和蒸汽让王凤英感觉,这里一定有问题。她通过研究书籍、光盘和上网搜索到的资料发现:工厂用的原料是石化行业淘汰的铂催化剂废料,吸附了砷等杂质。
砷,在王凤英第一次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工厂出具的职业接触史证明中没有标出这个致命元素。这让王凤英感到事情有了转机,她再次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再次回单位开具职业接触史证明,再次遭遇刁难与冷眼。不同的是,王凤英自信有了明确的方向、科学的证据,她觉得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2011年5月26日,诊断结果显示:王凤英体内砷含量达0.28mg/L,超标3倍;服用驱砷药物后,从骨骼和内脏里出来的砷含量更达驱砷前的28倍。
拿到诊断书的王凤英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十几年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病痛总算有了医学上的说法。姗姗来迟的诊断结果证实了王凤英对自己重金属中毒的猜测。
回想起工作时奋不顾身,联想到回工厂开证明时所受的刁难,王凤英感到悲哀和愤怒,个人奉献与勤勉却换来后半生的职业伤痛。王凤英说:“讲奉献、讲敬业没错,错的是缺乏防护意识的野蛮生产。”让王凤英无法忍受的是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厂里那么多人,别人怎么好好的,就你有病!”
近两年,王凤英的同事中有1人猝死、3人死于肺癌。“我楼上一对50多岁的夫妻,丈夫前年死了,妻子现在也快不行了。”
王凤英相信这绝非偶然,“他们越推卸责任,越激发我维权的决心!”从2011年拿到职业病诊断书起,王凤英两年内先后3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保险程序未完成、诉讼要求超过案由等原因,3次诉讼都被迫撤诉。今年4月,王凤英第4次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记者联系王凤英时,她在外地疗养。她说:“等着呗,都等了这么多年,青春、健康、容颜,该失去的都失去了,我再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 律师点评 】
与其他人相比,王凤英是“幸运”的,她用14年的时间为自己讨得一纸职业病诊断书。王凤英的14年维权路,完整而深刻地反映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历程,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症结,全国还有无数像王凤英这样的维权职工。他们以生命为代价,牺牲了个人乃至家庭的幸福和财富,艰难地推动着《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他们因工作致富,又因病返贫。
职业病的顽疾在预防,而职业病维权的顽疾在诊断,职业病诊断是摆在职业病患者面前的天堑鸿沟,本应由用人单位履行的职责,却转移到职业病职工身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倒置进一步加重了职业病维权的困难。自证其罪的举证模式,独独少了法律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的成本过于低廉。
新《职业病防治法》针对职业病诊断和处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职工的诊断申请,同时,还对职业病诊断阶段争议问题的解决渠道予以明确。另外,新法还理顺了职业病防治中的责权利关系,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监管的主体及责任。在举证责任方面,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赋予了职业病职工的救济权。此外,新法还规定了政府对于无法明确用人单位或单位不存在的职业病患者的救助义务。新法的修改,对于职业病职工维权是利好的信息,我们期待制度能够很好地落地。
转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