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诊断职业中毒的机构
国家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必须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中毒的诊断。
申请职业中毒诊断需要准备的材料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有害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通风排毒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