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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3年工伤死亡或职业病死亡最低获赔49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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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非法用工单位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予赔偿金和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736950元。

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了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情况。据介绍,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非法用工单位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单位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其中,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以此计算,2013年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91300元,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赔偿金和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共计736950元。据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生工伤的事故在今年1月份以后,将按照此标准进行赔付。

据悉,中山今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情况分别调整了一至四级和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后的新待遇将由2013年5月起发放,具体的调整标准将在本月底公布,届时,伤残津贴将按新的标准发放至相关人员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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