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一、平时不能用语言与人对话、交流、易怒、烦躁或抑郁、沉闷不语。双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评伤残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在上述症状基础上,双耳听力平均损失>=81dBHL,可评为伤残5级;双耳听力损伤>=71dBHL时,可评伤残6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当双耳听损>=57dBHL时,评定为伤残7级;双耳听损>=41dBHL,或一耳>=91dBHL,可评定伤残8级,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四、当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71dBHL,可评伤残9级;双耳听损>=26dBHL,或一耳听损>=56dBHL,可评定伤残10级,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五、爆震性耳聋致一侧或双侧鼓膜穿孔,治疗后无听力损失者,为无劳动能力丧失,虽然鼓膜已修补或自行治愈,但听力下降仍不能恢复的,听力损失为26-55dB者可评为伤残9-10级,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备注】
1. 慢性噪声聋行双耳纯音(气导)测听,受试者应脱离噪声环境后12-16h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听力下降达中度聋以上者,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为脱离噪声环境48h以后;如前两次测定结果听力下降达重度噪声聋,脱离噪声的一周后再进行复查。
2. 噪声聋双耳听力下降值计算方法:
(1)30岁以上受检者在计算听阈值时,应从实测中扣除其年龄修正值后,取国际GB7582-87声学一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听阈与年龄和性别关系中数值。
纯音气导阈的年龄修正值(dB)
(2)双耳听力损失计算:
双耳听力损失
=(听力好耳语频气导听阈均值×4+听力较差耳均值)/5在标定听值时,小数点后尾数采取4舍5入法进为整数。
3. 购置助听器属正常赔偿费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