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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建设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如何规划设计 GB50187-2012

发表时间:2012-08-2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4.8.1 需要独立设置施工基地时,应符合工业企业总体布置的要求,宜布置在生产基地的扩建方向或规划预留置,并宜靠近主要施工场地。施工生活基地宜靠近工业企业居住区布置,有关生活设施应与工业企业居住区统一布置。

4.8.2 施工生产基地应具备大宗材料到达和产品外运条件,并宜利用工业企业永久性铁路、道路、水运等运输设施。

4.8.3 施工用地应充分利用厂区空隙地、堆场用地、预留发展用地或卫生防护地带。当厂区空隙地、堆场用地、预留发展用地或卫生防护地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另行规划必要的施工用地。施工用地内,不应设置永久性和半永久性的施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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