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6-26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了搞好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护措施。
一、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
组织人员:聂建勋、金树奎、徐风海、崔同洁、王满昌、刘芳
组织人员分工:
徐风海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护措施。
崔同洁负责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王满昌负责落实各种制度,对各个车间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治措施
现场操作人员触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包括:井上电焊、机电噪声。井下采、掘、锚、喷。针对上述工种特制定如下防护措施:
1、电焊:工作过程会中会有大量的粉尘和锰,应配带防护镜及防毒面具,预防尘肺病及锰中毒。
2、机电噪声:
3、矿井综合防尘
﹙1﹚建立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综合防尘的规定,为消除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尘措施。
三、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 长:聂建勋
副 组 长:金树奎
成 员:王满昌、武占义、徐风海、崔同洁、王满昌、刘芳
具体措施:
1、通风队负责编制专门防尘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好防尘设施。采煤、机电、掘进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重点是:各部门必须管好、用好其管辖区内的防尘设施。
2、①井下各地点的防尘、防爆设施的设置、挪移、维修等工作由通风队负责。各地点防尘设施的使用由其责任区队组负责,并附有看护责任。
②当各地点的防尘设施(如:供水管路及三通、闸阀、连接过道的软管等)需要更换或出现故障及其他原因致使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负责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室或通风队。
③当供水水压、流量不稳定或水压、流量不符合要求时,由通风队负责调整水压和流量。
④井下各采掘、喷浆、巷修和其它作业地点供水防尘管路及其附属的闸阀、三通的延接和安设由通风队负责。
⑤井下所有地点的防尘设施由通风队防尘工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采掘地点每圆班不少于一次,行人较少的巷道每星期不少于两次。
⑥粉尘防治责任区的划分(冲刷巷道的具体使用)各采面(即进风侧20米和回风侧120米范围内)和各掘进工作面从局扇住里的煤尘清洗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洗(扫)尘,由各采掘队队长负责,生产矿井将煤尘管理和洗尘安全措施编入作业规程中,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减少和降低产尘量。
采煤工作面:
1、回风巷超前支护20m至工作面,前顺槽至工作面范围的防治粉尘工作由采煤队负责(主要是正确使用转载机处的喷雾和巷道积尘的清(扫)洗)。
2、前顺槽至溜煤眼或煤仓的煤尘防治工作由回采队负责。
3、回风巷超前支护以外 范围粉尘防治工作由通风队负责。
4、距工作面20m范围的巷道,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冲洗或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在其工程未交接前的掘进过程中,其掘进巷道内的粉尘防治工作由掘进队负责(包括施工期间占用的其它巷道范围均作为防尘范围),但不包括隔爆水棚设置、挪移、加水、维护)。
2、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应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天或每周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其它地点:
主要运输斜井、各甩车场以及入风石门的除尘、洗尘工作按各自工作范围由井口机电队负责。
四、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对第上述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职业病管理机构人员定期统一组织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做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及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公司组织的每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由公司职业病管理机构人员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记录每一个阶段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详细情况,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五、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职业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接触工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历次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结果。
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对象:矿内所有员工
培训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病的危害
3:职业病的防范
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七、资金运作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 以确保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