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0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1 目的
用于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管理,保障评价文件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
2 范围
适用于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管理。
3 职责
3.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病防治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3.2 各职能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3.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
4 策划、实施与运行
4.1 来源
职业病防治档案至少应包括:
-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档案
- 职业病危害材料和设备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指引档案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档案
- 职业病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适用工种指引档案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诊断与- 职业病人保障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危害群众监督制度档案
-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检索管理规范档案
-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档案
-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档案
4.2 收集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收集所有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包括文件、记录、法律法规等。
4.3 整理
4.3.1 每个档案分别存放于一个蓝色塑胶档案盒内。
4.3.2 每个档案盒内应设置有卷内文件目录,及时登录相关资料。
4.4 归档
4.4.1 把每年度资料装订成册。
每年6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把装订成册的档案资料上交档案管理部门。
4.5 借阅
借阅档案须经职业卫生管理代表批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才可借阅。借阅过程中如发生资料丢失或泄密,由借阅人负全部责任。
4.6 保密
对职业病防治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没职业卫生管理代表批准,均不能翻阅。相关人员不得向泄露有关信息。
5 绩效检查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项,向职业卫生管理者汇报。核查周期为1年。
6 整改落实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收集本规范实施过程中的发现问题以及不符合项目,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报职业卫生管理代表审批后,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落实。
7 支持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2 《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标准》
本文转自 深圳宝安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