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3-2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内安监职安函〔2017〕38号
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治区安监局拟于近期组织举办全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和评价人员)培训班(不含放射防护评价与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一)截至2017年底前,培训合格证到期申请延续的乙级和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乙级和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要补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放射防护评价与检测)。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有关事项
请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参训人员报名,认真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1)和人员备案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盟市安监局。
请各盟市安监局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汇总机构上报情况,并于4月10日前将汇总的上述两表纸质及电子版报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张伟 王冬华 0471-4825155﹤传真﹥
邮 箱:149742854@qq.com.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