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6﹞1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2016年9月至10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实验室盲样检测考核比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比情况
参加本次实验室比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计42家,其中甲级资质1家(自愿),乙级资质33家,丙级资质8家。41家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检测结果等材料。39家机构提交了全部检测结果,3家机构提交了部分检测结果。
二、比对内容
此次实验室比对项目包括水中氨浓度测定,滤膜中锰含量测定,活性炭管中苯、甲苯、二甲苯含量测定,涵盖了无机化合物、无机金属类和有机化合物等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
三、评定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及评定标准,对参加此次比对的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提交结果少于3项的机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优秀的机构13家,占31%; 合格9家,占21.4%, 基本合格12家,占28.6%;不合格8家,占19%。
对此次比对结果综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1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予以通报表扬。综合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应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各机构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检测质量控制,切实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2
检测结果评定标准
本次比对以每个实验室报告的样品检测结果为基础,采用稳健统计技术进行处理,即采用稳健统计的中位值为指定值(X),标准化四分位距(NIQR)为变动性度量值(目标标准偏差σ)。参加实验室的z 比分数值按下式计算:
z=(x-X)/σ
式中:
x-实验室测试结果;
X-指定值;
σ-变动性度量值(目标标准偏差)。
1.单个项目评定:以z比分数评价实验室的结果。
∣z∣≤1 为优秀结果;
1<∣z∣≤2 为合格结果;
∣z∣>2 为不合格结果。
2.综合评定:检测结果综合评定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参加比对项目五项且均为优秀的,综合评定为“优秀”;参加比对项目3项以上(不含3项),且合格率100%的,综合评定为“合格”;参加比对项目合格率在60%(含60%)到100%(不含100%)范围之间,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对参加比对项目合格率<60%或参加项目少于3项(含3项)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