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9-0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安监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9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乙级、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卫生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1.资质条件符合情况。重点检查专职技术人员数量、检测实验室情况、计量认证证书等是否符合要求。
2.资质管理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违规使用技术人员。
3.技术服务能力情况。重点检查出具报告书与技术资料结果是否一致,报告书是否全面、客观、真实等情况。
4.技术服务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是否存在重大漏项,是否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的范围,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论,出具虚假或者失实技术报告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人员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到其服务的企业进行核查。
四、检查方式
各市负责辖区内机构的检查。省安监局视各市检查情况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二)严格程序。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对各项内容认真进行对标检查,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搜集有关原始材料及证据。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由其在监督检查表上确认签名。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上报机构资质审批机关。
(三)认真总结。9月底前,各市将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王全军,联系电话:0531-81792275,电子邮箱:sdszyjkc@163.com。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