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6-15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计划单列市疾控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防治院、计划单列市职业病防治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所(局)、计划单列市卫生监督所(局)
根据2015年工作安排,职业卫生所定于2015年6月24-27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职业卫生标准培训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
GBZ/T 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 251-2014 汽车铸造作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GBZ/T 252-2014 中小箱包加工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GBZ/T 253-2014 造纸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259-2014 硫化氢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二、培训时间
2015年6月24-27日,外地人员
6月24日下午报到,
25-26日培训,27日上午离会。
三、培训地点
江西赣江宾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38号。总台电话:
四、培训师资与对象
会议邀请各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作为培训师资。
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计划单列市疾控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防治院、计划单列市职业病防治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所(局)、计划单列市卫生监督所(局)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人员,要求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
3年以上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其他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统一支付;参会人员请于
6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发至邮箱。
联系人:李文捷、鲁洋;
电话:010-83132396;
传真:010-83132396;
电子邮箱:niohpinf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