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2-1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鄂安监发〔2014〕9 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防治职业病危害作出显著成绩的监管人员,以及在全省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中的先进企业,请各地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一、推荐名额分配
(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市、州(含直管市、林区)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表彰,原则上由省局依据平时掌握各地工作情况确定;县(市、区)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推荐名额为每个市、州1-2名,市、州安监部门统一推荐,省局审定。
(二)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
原则上为各市、州创建活动上报的先进企业,但 2013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有关说明
1.推荐表彰的监管人员应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职人员,且从事本职工作不少于1年;
2.推荐表彰的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应为参加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且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企业;
3.各地推荐的先进个人和企业要填写推荐表,于2014年2月28日前(含电子版)报送省局。联系人及电话:李琳 027-87365060,邮箱:hbzyjk@126.com。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全省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荐表
附件2
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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