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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监局举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8-09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安健函[2012]76号)及省安全监管局201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检测及评价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拟于近期举办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或拟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

(一)取得职业卫生相关专业(预防医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职业卫生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职业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其他理工科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科或预防医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

每人可填报职业卫生检测或评价中的一项。

二、报名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须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

(二)参加培训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直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此前已取得卫生部门职业卫生检测或评价培训合格证书的),须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除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卫生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四)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培训及考核

(一)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培训采取统一培训教材、专家统一授课的培训形式,每期培训不少于40学时(50分钟为1学时)。

(三)组织专家编写试题,建立考试题库。考试前随机从题库中抽取试题。培训结束后采取闭卷、笔试的考核形式。考试试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对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根据本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及时将培训信息通知计划申请资质的单位,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

(二)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中 “乙级机构的检测和评价人员应各不少于8人,丙级机构的检测和评价人员应各不少于4人”的要求,应根据实际组织人员报名参加。

(三)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裴贞淑,电话:0431-86028378,13756028897;邮箱:xh86028378 @126.com。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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