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通知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鲁安监发〔2013〕76号

发表时间:2013-05-1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安监局,有关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38号)要求,省安监局决定2013-2015年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制定了《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市安监局于每年年底前认真总结基础建设活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于2015年10月底前全面总结基础建设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5日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年度目标

1. 2013年目标:4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和省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应达到70%以上。

2. 2014年目标:7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和省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应达到100%。

3. 2015年目标: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二)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见附件)。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活动,查找差距,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相关作业。到2015年仍达不到基础建设要求的,安监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工作措施

(一)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措施和义务。基础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国家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有关规划指标,内容涵盖了用人单位在预防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提出了今后每年分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有利于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引导用人单位对照要求,查找差距,逐步整改,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利于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完成,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各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用人单位参与基础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纳入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让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基础建设活动的方式和步骤,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为抓手,采取集中时间、集中申报、集中受理等方式,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为分行业、分阶段推进基础建设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基础建设活动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新上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要在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同时,同步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确保不增加新的职业卫生监管盲区或死角。基础建设活动达标考核以当年应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数量为基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率=已完成基础建设用人单位数量/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数量。

(三)边试点边推进。省安监局确定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临沂、滨州等6市作为基础建设活动试点地区,并确定一批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率先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各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边试点示范,边全面推进”原则,选择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以及国家和省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的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或企业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方式、运行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形成一批先进地区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要坚持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坚决防止等靠懈怠、被动应付。2013年第三季度省安监局将组织召开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情况调度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全面推进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实施分级监管。省安监局主要负责对中央驻鲁和省属用人单位基础建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基础建设活动不留空挡,全面有序推进。上一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础建设活动中的问题。

(五)建立用人单位年度报告制度。省安监局将重点对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并于每年年底前及时将活动进展及完成情况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各市也要结合分级管理的实际,建立用人单位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情况报告制度,组织用人单位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报送基础建设活动情况,确保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础建设活动考核机制,制定具体的考核目标,层层分解抓好落实。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基础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安监局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我要评论

条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 验证码:

<>
职业卫生网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