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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及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4-1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自国家安监总局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市安监局部署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工作以来,各区县(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在组织发动、宣传培训、督促指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职业危害普查及申报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有效推进我市职业危害普查及申报工作,现将我市职业危害普查、申报现状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查、申报基本情况

(一)职业危害普查摸底情况。据市工商局提供资料反映,目前我市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企业注册数为60995家,截至2013年3月31日,各区县通过市安监局职业危害普查统计软件系统进行网上录入的企业有7646家,其中普查录入率超过20%的区县有璧山县49.4%、黔江区30.9%、万盛经开区30.4%、巫山县28.3%、九龙坡区25.2%、秀山县 24.1%、永川区24.0%、武隆县23.2%、綦江区22.7%、长寿区21.1%(以市工商局提供的企业注册数量为基数,下同);普查企业数量超过200家的区县有:璧山县、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巴南区、永川区、江津区、渝北区、南岸区、綦江区、涪陵区、荣昌县、长寿区。其中璧山县1071家、九龙坡区868家、沙坪坝区766家、巴南区423家、永川区391家。普查录入率低于10%的区县有:万州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区、梁平县、垫江县、开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截至2013年3月31日,全市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危害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有7487家,申报率超过20%的区县有璧山县46.1%、永川区45.6%、巫山县39%、九龙坡区29.9%、万盛经开区26.5%、云阳县22.6%;申报企业数量超过200家的区县有:九龙坡区1031家、璧山县998家、永川区744家、沙坪坝区601家、巴南区390家、江津区269家、渝北区255家、涪陵区244家,万州区226家。申报率低于10%的区县有: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区、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开县、巫溪县、酉阳县。

(三)普查、申报工作力度情况。多数区县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普查申报力度,积极推进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其中部分区县在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逐步建立完善区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三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璧山县安监局设置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明确了5名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指定一名专管人员,对普查申报结果和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并向县财政申请普查工作经费6.7万元,专门用作普查专项资金;沙坪坝区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安监局牵头主抓、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配合支持的工作格局;九龙坡区安监局17个镇街、3个园区,均配备了职业健康专(兼)职监管人员,以村社专干为支撑,层层落实,建立了网络式监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来,我市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差距仍然很大,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区县之间工作不平衡。从全市范围看,有的区县普查与申报工作已经进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但个别区县职责尚未划转,区县级机构人员尚未落实到位,乡镇(街道、园区)、村社更无监管人员,进而导致普查与申报工作推进不力,有的区县甚至尚未进行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二是普查及申报质量不高。部分企业的普查及申报信息尚不能反映企业职业危害的真实状况,个别区县为了追求普查及申报数量,存在对普查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最典型的就是市安监局目前开展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共发证7个,但普查系统中显示全市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有89家企业;在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也存在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不全、从业人员接触人数不准确等现象。

三是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当前,仍然存在部分企业不知道为什么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怎么申报的问题。个别区县、部分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对普查及申报的内容、程序、方法等相关规定不熟悉。

四是普查申报覆盖范围较小。市安监局近期通过联系市工商局、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初步掌握了全市及各区县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企业注册数量(详见附件2),发现全市目前普查、申报数与应普查及申报企业数有较大差距,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摸底排查到位。

三、规范职业危害申报、普查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申报网址:http://211.100.47.109/zywsmain/index.asp(注:可通过进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http://www.chinasafety.ac.cn后,点击左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后进入),企业首次进入需注册,企业注册时编号建议使用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镇(街道)注册:总局新增镇(街道)一级,注册方式为首先由区县安监局进入申报系统,点击镇(街道)管理,增加所管辖的镇(街道),然后由镇(街道)进入申报系统政府注册页面选择自己的镇(街道)进行注册,注册验证码请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联系市安监局获得。有需要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可进行此操作。

申报备案权限划分:按照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含中央在渝及市属企业,煤矿和医疗机构除外)的固定作业场所所在地向当地区县安监部门申报。对应当申报的用人单位不受用工人数限制。

申报频次: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要求,取消以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进行一次申报的要求,存在48号令第八条所列四种情况,需进行变更申报。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单位也应进入系统进行首次申报,可不填写现场浓度一栏。

申报方式: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可在申报系统中打印)两种方式。对属国家保密单位或特殊情况确需保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企业申请并提交保密单位相关证书等有效证件,经所在区县安监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不予网上申报,只采取纸质文本方式进行申报,同时加强保密管理。

申报工作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

2.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

3.安监部门审查备案,对已开展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的企业,安监部门可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申报全面、接触人数是否准确、检测结果是否与报告书一致等。未通过审查备案的,应在审查意见中简述原因,并及时反馈意见;

4.用人单位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送所在地安监部门;

5.安监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为用人单位开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可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

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详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5号)。

(二)职业危害普查工作

普查系统网址:http://10.106.0.66/index.htm(需连接金安工程专网才能进入)。

普查权限划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负责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含中央在渝及市属企业,煤矿和医疗机构除外)进行普查,对纳入普查的企业不受用工人数限制。

普查工作程序:

1.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摸清本辖区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各行业(煤矿和医疗机构除外)企业的注册信息;

2.由乡镇(街道、园区)、村社普查人员对本辖区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各行业(煤矿和医疗机构除外)注册企业进行逐个排查,摸清有工作场所且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数并填写普查表,普查方式可采取直接到企业普查登记与企业自行填表登记报送相结合的办法;

3.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对收回或填写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情况调查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安监局;

4.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普查工作人员对收到的调查表格进行认真审查,统一负责录入《重庆市职业危害普查统计软件系统》。

调查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行业领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118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危害普查及申报工作是职业健康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范防控工作,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安监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为做好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市安办每季度将对各区县普查申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二)加强保障,促进工作落实。目前,我市涉及职业危害行业(领域)众多,企业点多、面广、量大,从业人员和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数量庞大,职业危害普查及申报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区县(自治县)要根据本辖区职业危害现状及普查和申报工作任务量,加大普查和申报工作保障力度,安排适当的专项资金,保障普查和申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注重方法,加强协作。一是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主动与当地工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要主动与当地工商所、税务所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摸清本辖区各行业(煤矿和医疗机构除外)企业的注册信息,现场逐个排查企业状况,为普查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加强与经信委、建委、交通、农委、商委、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充分依托和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职业危害企业普查和申报工作;三是要加强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力量及专家作用,克服自身在专业技术上的不足,加强学习,确保普查及申报数据的可靠性,提高普查及申报质量;四是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自觉申报意识,教会乡镇(街道、园区)、村社相关人员如何开展普查及申报工作,充分依靠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力量开展好职业危害普查及申报工作,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实现本辖区职业危害普查申报率均达到70%以上,凡是普查申报率未达到70%的区县,将取消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强督导,严格执法。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结合职业危害普查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严格的监督执法,促进企业履行申报义务,不断扩大申报覆盖面。对发现存在职业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对拒不申报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要将监督执法与职业危害申报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在开展普查申报工作过程中,如有好的作法,请及时予以反馈。

联系人:杨 涛 童云乾

电 话:67516846 63219729

传 真:632192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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