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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调整职业健康季度跟踪问效指标

发表时间:2017-09-11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经过半年运行,根据各地反馈意见,省局拟对部分季度问效指标内容和排序计分方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问效指标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一是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局的要求,上报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和基本情况汇总表。二是各县(市、区)除上报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外,还需上报本地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项治理行业要与第一季度附表三上报的行业一致。治理方案的内容要包括治理时间、阶段、标准、要求和效果,其中必须明确对治理行业的执法检查要求。治理方案的正式文件扫描件由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局。

(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各市、县在上报执法检查信息时,涉及经济处罚及停产关闭的,需将行政处罚文书扫描件的电子版统一汇总按季度上报。

(三)职业病报告病例。各市在上报辖区内报告的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时,要将非本属地用人单位发生的病例信息,在《职业病报告病例统计表》中扣除,并告知用人单位所在市安监局,以便于实施监督执法。省局统一汇总后,按区域计入相应市的病例数。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一是截止目前,全省申报复核工作已结束,各地要把申报复核作为长期工作坚持下去,每年对新增、变更以及注销的申报信息进行认真复核,确保申报系统中的企业信息能够反映当地真实情况。二是在今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督导巡查、执法检查、抽查暗访等工作中,检查企业名单将直接从申报系统中抽取。三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在季度问效中所占分值将会逐步增加(2018年将增至20分)。

二、修改的排序计分方法

(一)危害申报、定期检测、档案标准化、执法检查、三同时等指标,按照实际数据与当地上一年GDP的比例排序后计分。

(二)现状评价将按照完成企业数与申报复核中危害严重企业数的比例排序后计分。

(三)专项治理将按三部分计分,分别是:陶瓷和耐火材料企业治理情况、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治理情况、已上报区域重点行业治理方案的县(市、区)与实际县(市、区)数比例排序(治理方案制定是否符合要求、工作进度和效果将作为打分的重要参考。年底的季度问效要报送治理行业摸底的企业清单。明年这项工作将进一步细化)。

(四)对执法检查情况计分时,各市的执法检查企业总数和经济处罚数将各占一半分值。

(五)计分规则:每项指标排序第1至3名得10分,第4至8名得8分,第9至11名得6分。

三、有关要求

(一)结合职业病防治评估考核工作,省局将对各市上报的执法检查、定期检测、现状评价、报告病例等企业名单进行抽查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在第三季度问效中予以扣分处理。

(二)省安办印发了《2017年上半年职业健康跟踪问效情况的通报》,各市针对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对进度缓慢的工作要重点调度,对排名靠后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

(三)各市要严格信息报送有关要求,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坚决杜绝迟报现象发生。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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