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3-16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吉安监管职卫〔2017〕48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7年吉林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2017年吉林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引领,以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省安全监管局中心工作为主线,以职业病防治综合治理为重点,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建设,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技术支撑、宣教培训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着力在五个深化上下功夫。
一、着力深化职业卫生工作责任体系建设
(一)落实“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纳入到全省安全生产改革实施意见之中。推动省、市、县三级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各有关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实现监管职责法定化。
(二)配合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成《吉林省职业病防治(2016-2020年)规划》编制,推动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
(三)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诚信体系中的比重,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领导责任。
(四)推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二、着力深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一)制作职业病危害教育片、宣传片、警示片和公益广告等,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好第十五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一次职业健康知识竞赛,组织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组织各地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三)省级拟组织10期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基层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班,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管理水平和基层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各地要加大培训力度,同时,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文化建设,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四)结合总局部署,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础信息,建立数据库,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五)推动指导有关科研院所加大基础研究,在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制定企业或行业标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标准建设。
三、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一)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第一阶段工作,重点治理10个有代表性的职业病危害问题隐患,创建百户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企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引领其他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帮扶400户小微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启动对1000户小微企业帮扶工作,逐步推动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小微企业改善作业环境。
(三)继续深化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的专项治理,启动蓄电池制造和汽车制造行业专项治理,指导各地在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2-3个进行纵深治理,帮助和督促企业改进工艺设备,严格现场管理,同时强化执法监督,依法限制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转型或淘汰退出。
(四)加强源头管控,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监管,督促其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五)指导各地加大职业危害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和项目资金安排,支持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领域整治,撬动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资金投入。
四、着力深化监管执法效能
(一)指导督促各地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壮大职业健康监管力量。
(二)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拟出台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规定,我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三)按照总局拟出台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指导各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施行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各地监管执法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督促各地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发挥监管执法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落实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职业卫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增强用人单位抓好职业健康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着力深化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一)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特别是督促并指导各地培育发展丙级机构,扩大丙级机构规模。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危害项目评价、检测等工作中的作用,为企业建设和行政部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推进职业健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有影响力的技术服务品牌机构,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设计、检测、评价、咨询等一体化技术服务。
(三)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评估检查,监督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范要求。
(四)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专家库,发挥专家在监督检查、咨询服务、事故调查、政策制定、技术研究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五)结合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职业卫生专家库等7个子系统,实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