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2-2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2017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全省职业健康监管视频会议要求,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改革创新;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尘毒危害;强化职业健康基础建设,重点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一是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落实企业法定责任,深入治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二是制定出台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三是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争取落实建筑施工、铁路、民航等相关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四是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之中,推动提高各级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二、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一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综合性工作。二是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将职业健康作为一项必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三是将职业健康相关指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达标方可通过标准化评审,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双达标”。四是整合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大纲,实施同步培训、同步考核。五是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即是隐患”的理念,将职业病危害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同步治理、同步管控。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一是继续深化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地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严防虎头蛇尾和走过场。启动蓄电池制造和汽车制造两个行业专项治理。二是在去年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基础上,今年各市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力争每个市选择10个涉尘企业和10个涉毒企业开展创建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将筛选一批示范企业在全省推广。三是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广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退出。四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健康咨询、检测、体检、培训、管理等服务,推动帮助中小微企业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四、持续推进职业健康基础建设。一是尽快摸清职业病危害底数。今年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的地区、行业、岗位、接触人群分布等基础信息。二是加快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工作,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监督执法等相关信息共建共享。三是学习借鉴重庆市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下发《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评估,建立数据库,划定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施行差异化管理,提高职业健康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四是今年每个市至少要选择30个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达标活动,一季度报名单,四季度验收,省上将进行抽查,并在全省通报。
五、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一是依法依规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严肃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做好现有乙级机构资质延续和新申请机构资质认定。三是支持鼓励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四是加强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建设,加快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六、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大力宣传职业健康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二是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让广大一线劳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工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培训中必须增加职业健康培训内容,同时培训、同时考核、同时发证。四是加强安全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省上适时举办一期全省职业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