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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2849万

发表时间:2016-11-2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贪污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杨栋梁利用其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天津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49.409486万元。

1999年,杨栋梁在担任天津市经委主任期间,以所在单位向天津市工业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多划拨基建款的方式,购买该公司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新疆路保疆里小区5-501室住宅用房一套,未予国有资产登记。2001年4月,杨栋梁离任时隐瞒该房屋并占为己有。经鉴定,该房屋价值人民币27.0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栋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栋梁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北京市两级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杨栋梁曾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杨栋梁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从2000年7月开始,杨栋梁受原同事周梅谦请托,通过向时任天津市经委副主任狄俊霞等人打招呼,将周梅谦之女周涤安排到华泽公司财务部担任会计,并指使狄俊霞伪造周涤担任华泽公司财务部部长任职经历,违规将时为普通企业职工的周涤调入天津市国资委。周涤先后担任天津市国资委经营预算处副处长、处长,财务监督与经济运行处处长,总会计师(副厅级)。2015年12月,狄俊霞、周涤因档案造假问题,被天津市纪委立案检查。

另外,1990年,私营企业主叶宝林为儿子叶玉鹏入伍,通过关系将其出生日期从“1976年”改为“1973年”。叶玉鹏入伍几个月后便回高中继续读书,高中毕业后被安排到天津市塘沽区交管局工作。2012年,杨栋梁应叶宝林请托,将叶玉鹏从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借调到安监总局值班室。2014年2月,杨栋梁在明知叶玉鹏档案中年龄、履历造假的情况下,派人多次赴天津协调处理叶玉鹏档案问题,最终将叶玉鹏档案的出生日期明确为1976年,删去其入伍经历,将其档案履历伪造为天津政法学院学生、天津市交管局交警、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三部分。同年7月将其调入安监总局,9月提拔为办公厅保密处副处长。此后,杨栋梁违反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在明知叶玉鹏学历不符合担任秘书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条件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名义上经报中央组织部同意安排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一名干部作为其秘书,实际秘书工作却由叶玉鹏承担。其间,杨栋梁收受叶宝林巨额财物。

这次被中组部通报的5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典型案例还包括: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档案造假案;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综合处原处长郭玉辉档案造假案;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任云峰档案造假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疾病防治研究所原党总支书记谢玲档案造假案。

 

中组部通报称,“杨栋梁等人利用档案造假欺骗组织,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影响了干部工作的公信力,败坏了选人用人风气。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公信力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为选好用好管好干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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