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7-1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浙江安监局在全省组织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以及金属冶炼、船舶修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自7月至10月,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治理范围包括建筑、卫生等各类陶瓷及陶瓷原料生产企业,耐火材料制造、耐火材料原料生产企业,金属冶炼生产加工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四类企业。工作目标为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治理作业场所尘毒职业病危害,夯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促进企业达到“六个100%”的要求:
一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害劳动者培训率100%;
二是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
三是接害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四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100%;
五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六是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