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6-13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本文转自武汉晚报
近两天,36岁的胡明红一直在为自己的职业病检查流程是否合规提出质疑。4月6日,胡明红怀疑他的听力因劳动场所过于嘈杂而发生减退,便向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的申请,与此同时,提交了之前的体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5月30日,胡明红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是他无职业性噪声聋。这个结果让其不解:“从提交申请到结果出具,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并没有让我前往相关部门检查,这一结论是怎么样做出的?”
6月3日上午,武汉晚报记者见到了胡明红。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他在武汉一家铸造公司炉料仓库从事炉料配料员,接触噪声。在胡明红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体检结论中都表明其听力存在问题,并建议其不宜从事噪声作业。为了自己健康,胡明红向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的申请。
按照胡明红的理解,既然要诊断,就一定有检查,然而,直到检查结果出具,胡明红均没有被要求去检查。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为什么我申请后就没有接受临床检查?”胡明红难以理解。
记者随后陪同胡明红来到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一名工作人员说。“诊断结果是有资质的三名医生依据胡明红个人与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整个过程符合《职业病防治法》。”
对于为何没有安排临床检查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胡明红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职业健康检查均是在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完成,这就是在进行临床检查。
这名工作人员建议,胡明红可以在接到证明书30日内向武汉市卫生计生委申请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