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4-25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健函〔201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28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组织编印了《职业卫生法规标准汇编》,制作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挂图、录制了《“白伤”之痛》专题宣传片(同时可在总局政府网站《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题栏目下观看),并委托《劳动保护》杂志社陆续将上述资料免费寄送各地,请及时查收并分发到辖区有关单位。
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准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活动形成声势取得预期效果。同时,各地要将宣传周活动与总局正在开展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地要及时发现和整理宣传周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并于5月3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