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4-1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近日,老家在宜昌的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有数百名尘肺病患者,他们原本工作的煤矿已不存在,大部分人生活较困难,希望得到关注。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分乡镇调查,昨日,该镇镇政府回应,的确筛查出一批尘肺病患者名单,已上报区有关部门。
调查 尘肺病患者:盼得到补偿
接到报料后,记者于清明节前赶到分乡镇调查。经采访多位尘肺病患者,发现有部分人得到政府每月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补助,还有部分人由于无法提供当年在煤矿工作的凭证,没有获得补助。
高场村村支书李启明说,他们全村有60多人检查出尘肺病,只有十几人得到补助。另外,尘肺病检查的费用加上路费要1000多元,对许多尘肺病人来说是一笔大支出,有些人因为拿不出这笔钱放弃检查,希望在检查上给予一些优惠或者减免。
该村53岁的村民陈强是尘肺病III期患者。他说,自己在当地大石沟煤矿挖煤近20年,2000年离开煤矿,身体变得很差,干不了体力活,变天就容易感冒,每次感冒要住院近一个月才能好,咳嗽起来像排气管,一直怀疑得了尘肺病。可以前工作的煤矿早已改制,不知道该找谁。如今,他和妻子靠在村口开小卖部为生,一家人生活拮据。
53岁的王道军是尘肺病II期患者,在煤矿干了近20年。1999年,和他同班组的3个工友因为尘肺病去世。没多久,他也感觉身体不适,咳嗽起来喘不过气。2000年他离开煤矿回家休养,现在家中靠妻子在外打工维持生计。52岁的耿大元是尘肺病I期患者,由于症状轻些,他目前在宜昌的一家工地打零工。
去年,他们听说夷陵区政府将每月给予尘肺病患者一定补助,就自费到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查。确诊后,陈强和王道军都提供了当年在煤矿工作的证件,即将被纳入第二批补助对象名单。可耿大元却由于相关证件已丢失,尽管有当年同事为证,还是无法申请补助。
对于政府给予的补助,陈强说:“得了尘肺病干不了重活,也没什么收入,每月几百元的补助并不是很够。”无法获得补助,让耿大元很失望,他说:“煤矿老板那里也有务工证据,但老板早就不干了,上哪儿找去?”
回应 历史遗留问题将逐步解决
据宜昌市疾控中心门诊部统计数据显示,该中心从去年元月至11月对该镇890人进行职业病检查、诊断,其中有336人患有尘肺病,年龄最小33岁,最大81岁。
分乡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此事属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70年代,分乡镇开始开采煤矿,鼎盛时期有八九十家煤矿,后来陆续关停如今只剩3家。在该镇40多年的煤矿开采过程中,有5000多人在镇内煤矿从事过煤矿开采工作,当时的煤矿生产条件和设施简陋、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到位,加之煤工尘肺病有较长的病理发展和潜伏期,导致该镇今年来出现煤工尘肺病确诊和疑似病理多发态势。
为有效解决因用人单位不存在或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的尘肺病人的医疗、生活困难问题,夷陵区政府于2012年6月出台了《夷陵区矽肺病人员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对诊断为矽肺病I期、II期、III期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困难人员,经确认后分别按照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贴。
此前,有130人诊断出有尘肺病,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中的69人纳入救助范围,每人一次性补偿3万元—5万元,每月按病情严重给予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补助。去年确诊的病人,能够提供当年的工作证、工资条、奖状等证据者将纳入第二批救助范围,共有188人,名单将于近期公布。对于只有人证,无法提供证据的患者,暂时还无法将其纳入救助范围。(转自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