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01-24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为配合新修订《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颁布实施,原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起草了《职业病诊断通则》,并于2013年12月在上海召开了征求意见会,会后课题组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014年1月22日在北京召开标准审查会,卫生计生委领导、第七届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就标准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最后进行了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同意报批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目前课题组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并于近期完成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