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5-28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一位业内专家日前接受笔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表示,尽管化工行业总体而言对职业卫生健康越来越重视,但部分中小化企职业病防治状况依然令人担忧,职业病危害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引起行业的关注。笔者经过梳理发现,部分中小化企职业健康问题多发,主因是存在三个“不到位”。
一是政府监管不到位。尽管我国早在2001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于2011年12月进行了修改,但职业病的监管与防治涉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等,客观上存在着都管、又都不管的“踢皮球”现象。特别对数量庞大的中小化企,政府部门客观上也监管不过来,是形成中小化企职业卫生问题多发的主要原因。
二是企业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国一些大型化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但中小化企的职业健康管理相对缺失。化工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一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极为重要。遗憾的是,不少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项让位于现场安全管理的“兼职”工作。据一家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对江苏、四川、贵州、湖北等地360家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现状所作的调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由安全部门兼职的占34.48%,由行政办公室兼职的占32.95%,无管理部门的占28.74%。中小化企几乎没有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三是现场防护不到位。一位在一家小型化工企业工作的年轻女工每天与醛、酮类化学药剂接触,正当花样年华时却英年早逝。专家在调查其死因时发现,她的同事大都患有轻度神经性耳聋、鼻炎、支气管炎等疾病,有的甚至听力下降、嗅觉下降,且患病人数近年有所增加。少数中小化工企业的生产环境比较恶劣,但劳动防护设施不完善,加之一些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对员工的健康体检没有形成制度化。
这三个“不到位”是中小化企职业健康问题多发的主要原因,只有对症下药,才能亡羊补牢。政府主管部门要在进一步明确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中小化企的监管力度;中小化企则要提高职业卫生健康意识,强化企业自身管理,改善现场工作环境,努力提高员工的防护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