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3-02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经常性劳动卫生监督,是指对现有厂矿企业贯彻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的情况定期或随时进行的卫生监督,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检查出的劳动卫生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并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保证作业者的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经常性劳动卫生监督的内容可归纳如下:
1.劳动卫生法规与制度 检查企事业单位对国家的各项政策性文件、劳动卫生法规的执行情况,此外各企(事)业单位需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各项劳动卫生制度,如劳动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生产和使用新工业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卫生审核制度、劳动环境卫生监测制度、健康检查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制度、职业病报告制度、劳动卫生管理制度等,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也实行监督。
2.劳动环境 检查劳动有无职业性有害因素存在,其种类和程度;对主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是否进行定期监测,结果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防护措施 检查有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地点是否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及其效果;是否按规定为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提供卫生防护用具;对各种防护措施或用具是否定期检查、维修以及存在的问题。
4.健康检查 检查对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的发生情况,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患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调离和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