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医院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放射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放射工作者身体安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认真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2、设立医院放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医院组织落实放射防护人员及措施。
3、督促相关科制定并落实放射性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及时整改。
5、对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6、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适时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7、放射诊疗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并作好对患者和受检者的放射防护工作。
8、按规定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由医院建立健康档案。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诊断是以影像为基础,若图象质量不高或者存在某些缺陷,不仅影响正确结果的诊断,还可能造成误诊。为了获得良好优质的X光片,加强放射科X诊断的质量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质量保证、控制组织,明确领导和组员的职责分工。
2、定期组织人员参加防护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安排人员进修、短期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每周对影像质量分析,根据标准评价各类图像质量,对丙级片及废片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废片率。
4、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各类设备保养、维护,每年对各类X线设备的稳定性、状态检测,对不符合要求,进行校正。认真执行机房的各项制度。
5、制定X线检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操作的记录签名,明确职责,保证检查、诊断质量。
6、做好以上各类的记录,发现问题,逐级上报。
7、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影像质量保证,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X射线机操作规程
1、了解机器的性能、规格、特点和各部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熟悉机器的使用限度及其使用规格表。
2、严格遵守操作规则,正确熟练地操作,以保证机器使用安全。
3、在使用前,必须先调整电源电压,使电源电压表指针达到规定的指示范围。外界电压不可超过额定电压的±10%,频率波支、动范围不可超过±1Hz。
4、在曝光过程中,不可以临时调节各种技术按钮,以免损坏机器。
5、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控制台各仪表指示数值,注意倾听电器部件工作时的声音,若有异常,及时关机。
6、在使用过程中,严防机件强烈震动,移动部件时,注意空间是否有障碍物;移动式X线机移动前应将X线管及各种旋钮固定。
7、X线机如停机时间较长,需将球管预热后方可投入使用。
受检者防护告知
X射线检查是现代主要医学诊断方法之一,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合理使用,可以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受X射线检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的要求;
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
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