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0-31浏览次数: 评论: 分享: 顶: 踩:
1.25.1 编号
(1)ICSC编号:ICSC编号指国际化学品安全卡的顺序号,ICSC是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的英文缩写。
(2)CSA号:CSA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CAS是美国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英文缩写。登记号由在部分数字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短线联结。该号是用来判定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信息的重要工具。
(3)RTECS号:RTECS号是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规定的化学物质毒性作用登记号,RTECS是化学物质毒性作用登记(Registry of Toxic Effects of Chemical Substances)的英文缩写。该号可用来查找一种化学物质的毒理学数据。
(4)UN编号:UN编号是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对危险物质制定的编号。该编号登录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中。UN是联合国(United Nations)的英文缩写。
(5)EC编号:EC编号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欧洲现有商业化学物质名录》(Eropean Inventory of Exis-ting Commercial Chemical Substances,EINECS)中对该物质的登录号。EC是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的英文缩写。
(6)IMDG规则页码:IMDG是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的缩写。IMDG规则页码是国际海事组织编制的《国际海上危险物品运输规则》的危险货物信息页码。
(7)危险货物编号:由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是根据国标GB 12268-90制订的危险货物编号(简称危规号)。第一位数表示该危险货物按此国标分类(共九类)所属类别;第二位数表示按此国际分项项别;第3~5位三位数表示该危险货物品名的顺序号。按此国标,将危险货物共分为九类23项。
1.25.2 名称
(1)中文名称:化学品的中文名称包括通用名、IUPAC化学名和其它名称。在卡片上一般通用名在前,化学名和其它名称在后。在无通用名时,将根据国际纯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规则命名的化学名放在前面。中文名称基本上依据中国化学会推荐使用《无机化学命名原则》和《有机化学命名原则》(1980)翻译的。
(2)英文名称:化学品的英文名称包括通用名(Common Name)、化学名(IUPAC Name)和其它名称。在卡片上通用名有前(英文全部大写),IUPAC化学名和其它名称在后。在无通用名时,将根据国际纯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规则命名的化学名放在前面。
1.25.3 理化性质
(1)化学分类
烃 仅由碳和氢两个元素构成的化合物称烃。
卤族元素 包括氟、氯、溴、碘。在自然界中都以化合物状态存在。卤族元素可与氢形成酸,与金属作用制备盐类。
脂肪族开链烃 分子是非环状的碳氢化合物,可分为饱和或不饱和开链,支链或无支链的化学分子,分别定名为烷烃、烯烃和炔烃,通式分别为CnH2n+2、CnH2n和CnH2n-2。
脂肪族环烃 只含碳和氢两种元素,而分子结构中碳原子连成环状的化合物,故又称脂环烃或闭链烃。可分为饱和的环烷烃和不饱和的环烯烃,包括某些杂环类化合物。
芳香族烃 分子结构中含有一个或几个苯环的一类碳氢化合物,因大多具芳香味,故统称为芳香烃。芳香烃按结构中苯环的数目和连接方式,又分为单环芳香烃和多环芳香烃。
酚类 分子结构中含有一个苯环,而该苯环上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羟基(-OH)、烷基(-CnH2n+1)、氧原子(-O)乃至卤族元素(如-Cl)、金属元素(如-Na)等其他基团所替代的一类化合物。其中以二个氧代替两个氢者称醌(又称苯醌:苯环上相对两个氢原子被羟基替代者的对苯=酚又称氢醌。
醇类 开链烃中至少有一个氢原子被羟基(-OH)所替代的一类化合物。低碳醇为无色挥发性液体,自活碳醇化为固体。醇类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甲、乙、丙醇可与水混溶,在水中溶解度有一定限度。
醚类 是分子中含有C-O-C结构的有机化合物总称。通式为R-O-R或Ar-O-R,或为Ar-O-Ar。常为两分子醇脱去一分子水而成,故可视为醇的衍生物。但醚的化学性质较为稳定,不如醇活泼。除分子量最小的甲醚为气体,大分子醚为氢醌醚类,纤维素醚类为固体外,极大多数醚为液体,具强挥发性。多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酮类 是羰基的两个键分别与两个烃基结合而成的化合物,通式为。多为液体。易溶于有机溶剂,少数溶于水。化学性能都十分稳定。
醛类 为分子结构中含有醛基(-CHO)的一类有机化合物,通式为RCHO,式中R可以是氢,也可以是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碳氢基团。醛氧化生成羧酸,还原生成醇,醛缩合生成羟基醛等。
有机酸类 又称羧酸,分子结构中均含有羧基(-COOH),其中又以脂肪酸及其衍生物为主。“脂肪酸”是因该族最早发现的一些化合物都存在于动植物脂肪中而得名。其性状类的无机酸,遇碱能中和并生成盐类。由于酸分子中的羧基酸不同,这类酸可以是一元、二元或多元的。
酐类 是两分子羧酸或多元酸脱水的产物,易水解,毒性与相应酸相似,刺激作用较有机酸更大。
酰胺 是羧酸和氨(胺)缩合反应的产物,其熔点和沸点高于相应羧酸,而刺激作用一般低于相应酸和胺。
酯类 由酸中的氢被有机基团所取代而形成,通式是RCOOR。按酸的性质酯可分为无机酸酯和有机酸酯二大类,前者为无机酸与醇作用而成;后者为有机酸与醇作用而成,如脂肪酸酯类。芳香酸酯类,也是由一元或多元酸的羟基与一元或多元醇的羟基缩合而成。酯类通常为中性无色液体。大多难溶于水,易溶于醇和腱,水解产物以酸为主。
氰化物 分子结构中含有氰根(-CN,CN-,-C≡N,-C=N-)的一类化合物,其中仅含金属、卤素、无机酸根等无机基团和氰根者通常称为氰化物。除氰根外还含有碳氢链烃基有机氰化物又称腈类化合物。
(2)熔点 晶体熔解时的温度称为熔点;晶体凝固时的温度称为凝固点。手册中未做标注的数据都是常温常压的数值,在特殊条件下求取的数值,都标出了相应的技术条件。
(3)沸点 在101.3KPa(760mmHg)大气压下,物质由液态转变为气态的温度称为沸点。若不是在101.3KPa大气压下得到的数据或者该物质直接从固态变成气态(升华),或者在溶解(或沸腾)前就发生分解的,则在数据之后用“/”或()标出技术条件。
(4)相对密度(水=1) 在给定的条件下,某一物质的密度与参考物质(水)密度的比值。通常给出的数据均指20℃时该物质的密度与4℃时水的密度的比值。对于其它条件得出的数据。均标出相应的技术条件。
(5)相对密度(空气=1) 在给定的条件下,某一物质的蒸气密度与参考物质(空气)密度的比值。手册所给出的气体相对密度大部分是根据化学式计算出来的。蒸气的密度数值小于1时,表明该气体比空气轻,能在相以稳定的大气中趋于上升;大于1时,表示重于空气,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距离,若气体可燃,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6)饱和蒸气压 在一定压力下,于真空容器中放入纯净的液体,当液体与蒸气达到平衡时所显示出的压力,称为该物质在该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在给定的温度下,每种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是一个常数,温度数值均在“/”之后标明。
(7)溶解性 指在常温常压下该物质在常用溶剂(以水为主)中的溶解性,分别用混溶、易溶、溶于、微溶、不溶等表示其溶解的程度,没有定量标注。
(8)闪点 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试样被加热到它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气接触火焰时,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点有开杯和闭杯两种值,手册中的开杯值用(O·C)标注,未作标注的是闭杯值。
闪点是判断可燃性液体蒸气由于外界明火而发生闪燃的依据,是评价可燃液体危险程度的有代表性的参数之一。如果液体受热到闪点或闪点以上,一经火源的作用就引起闪燃。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火灾。测定闪点的影响因素很多,如气温、升温的速度、试样均匀的程度、试样的纯度、大气压力等都可能影响其精确度,所以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往往会有较大的差别。手册取舍闪点的原则是:(Ⅰ)取权威著作的数据;(Ⅱ)有闭杯值的取闭杯值;(Ⅲ)几个来源的数据有差别时,一般来说取较低值;(Ⅳ)对于闪点低于-50℃的物质(如乙烯、乙炔、硫化氢、磷化氢等),其闪点值取<-50℃。
(9)引燃温度 引燃温度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加热一个容器内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气,开始着火时的反应容器器壁的最低温度。它可以作为评定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在发热物体内发生燃烧的尺度。从引燃机理可知,引燃温度是一个非物理常数,它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可燃物浓度、压力、反应容器、添加剂等。
(10)爆炸极限 是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可燃性混合气,在混合气中可燃气体有一个最小浓度值,低于这个浓度值对混合气进行点燃不能产生火焰传播;可燃气在混合气中有一最大浓度值,高于这个浓度值对混合气进行点燃时也不能产生火焰传播,最小浓度值称为爆炸下限,最大浓度值称为爆炸上限,下限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范围。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在混合气中的体积百分比(v%)表示,粉尘的爆炸极限用g/m3表示。
爆炸极限值是用于可燃气体危险性人类的一个重要参数,可作为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内允许可燃气浓度值的大小、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通风、供热系统的计算、动火作业时安全浓度的确定等的依据。
(11)危险特性 简要概述化学危险物品燃烧爆炸的性能和一些简单的化学性质。主要包括遇明火、高温、氧化剂等可能产生的危害,遇水、酸、碱和一些活性物质的反应性,以及氧化性、腐蚀性等。数据的取舍经过两个层次的处理:一是查阅原始文献,确定物质的基本危险特性和反应活性;二是按危险性类别进行系统化处理。即在兼顾其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同时,按类统一,类别之间各有侧重。如易燃液体扩散回燃,遇高热、明火容器内压增大,开裂和爆炸的问题,都充分考虑了同类物质之间的平衡统一问题。
(12)燃烧(分解)产物 定性说明该物质在燃烧或发生化学反应时可能产生的最终有害产物。
1.25.4 毒性
(1)绝对致死量或浓度(LD100或LC100),即全组染毒动物全部死亡的最小剂量或浓度。
(2)半数致死量或浓度(LD50或LC50),即染毒动物半数死亡的剂量或浓度。此是将动物实验所得的数据经统计处理而得。
(3)最小致死量或浓度(MLD或MLC),即全组染毒动物中个别动物死亡的剂量或浓度。
(4)最大耐受量或浓度(LD0或LC0),即全组染毒动物全部存活的量大剂量或浓度。
(5)阈剂量 引起机体发生某种有害作用的最小剂量(浓度)称为阈剂量(阈浓度)。不同的反应指标有不同的阈剂量(阈浓度),如麻醉阈剂量(浓度)、上呼吸道刺激阈浓度、嗅觉阈浓度等。最小致死量(浓度)也是阈剂量(浓度)的一种。一次染毒所得的阈剂量(浓度)称为急性阈剂量(浓度),长期多次染毒所得的称为慢性阈剂量(浓度)。
(6)毒性分级
毒性分级 大鼠一次经口LD50(mg/kg)6只大鼠吸入4h死亡2-4只的浓度(ppm) 兔涂皮时LD50(mg/kg) 对人可能致死量 (g/kg) 总量(g)(60kg体重) 剧毒 <1 <10 <5 <0.05 0.1 高毒 1- 10- 5- 0.05- 3 中等毒 50- 100- 44- 0.5- 30 低毒 500- 1000- 350- 5- 250 微毒 5000- 10000- 2180- >15 >1000
(7)毒作用带 从急性阈浓度(剂量)到半数致死浓度(剂量)之间的距离,称为“急性毒作用带”,从慢性阈浓度(剂量)到急性阈浓度(剂量)之间的距离,称为“慢性毒作用带”,毒作用带的宽窄,可用比值来表示。急性毒作用带愈窄(即比值小),表示该毒物引起机体发生急性死亡的潜在危险性愈大。慢性毒作用带愈窄,则引起慢性中毒所需浓度(剂量)较大,即慢性中毒的潜在危险性较小,而引起急性中毒的潜在危险性较大。所以毒作用带的概念,比单纯的毒性指标,更为全面。
(刘卓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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