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1-27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及类比调查资料确定该项目各生产车间主要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生产性粉尘、有毒物质和生产性噪声。
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存在部位见表11:
表11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存在部位
评价单元 |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或产生部位 |
|
生产车间 |
毒物 |
盐酸 |
储罐、稀释罐、液化调配罐、异构供料罐 |
液碱 |
储罐、稀释罐、糖化调配罐、异构供料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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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一氧化碳 |
炭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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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因素 |
噪声 |
泵、风机、搅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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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
硫代硫酸钠粉尘 硅藻土粉尘 |
硫代硫酸钠溶解罐 硅藻土溶解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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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 生产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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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
淀粉粉尘、 电焊烟尘 砂轮磨尘 |
淀粉溶解罐、 电焊机 砂轮磨 |
毒物 |
硫化氢 |
污水处理站 |
|
物理因素 |
噪声 |
空压机 |
4.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该项目生产车间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有毒物质主要是盐酸、氢氧化钠,以及天然气不完全燃烧时可能产生的天然气、一氧化碳;污水处理在搅拌、清淤时产生的硫化氢等。
该项目工艺生产车间拟采用中央自动控制工艺,工艺设备密闭化生产,液体物料通过自动泵及管道进入工艺装置,正常生产情况下可能只有少量的废气外逸。但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及相应泵、管道密闭不严或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就可造成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增高,工人在巡检过程中有可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影响。
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作业工人虽然通过调控现场的控制柜进行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不进行污泥的清淤及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检修,但在巡视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沉淀池或在污水处理站通风不良的情况下,有可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影响。
有毒物质存在工序及工人接触状况见表12。
表12有毒物质存在工序、名称及工人接触状况
生产工序 |
有毒物质名称 |
接触方式 |
接触人数 (人/班) |
接触时间 (小时/班) |
稀释、糖化、异构 |
盐酸 |
巡检 |
1
|
0.5
|
稀释、液化、异构 |
氢氧化钠 |
巡检 |
||
活性炭燃烧 |
天然气、一氧化碳 |
巡检 |
||
污水处理 |
硫化氢 |
间接 |
2 |
6 |
4.1.2生产性粉尘识别
该项目在制乳工序中作业工人在向淀粉溶解罐中投入淀粉的过程中可接触到淀粉粉尘。在过滤工序中使用硅藻土作为过滤剂,硅藻土为粉状,需要在硅藻土罐中溶解,作业工人在溶解硅藻土的过程中可接触到硅藻土粉尘。在异构工序中需要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硫代硫酸钠原料为粉状,需人工溶解,在溶解硫代硫酸钠的过程中可接触到硫代硫酸钠粉尘。在维修工人在不定期的使用电焊机、砂轮的生产过程中可接触到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4.1.3 有害物理因素识别
该建设项目有害物理因素主要是生产性噪声。
该项目生产性噪声主要来源于工艺生产生产车间的各类风机、泵、搅拌器,以及辅助车间的空压机、循环水泵、砂轮、冷却塔等。由于设备固有的噪声发射值,作业工人在进行巡检或维修的工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噪声的影响。
该项目生产性热源主要是来自于燃烧活性炭的炭炉,活性炭燃烧温度为930℃,但为自动化、密闭式生产并设有保温隔热措施,设备表面温度为35℃左右,工人作业方式为巡检。因此,活性炭燃烧工序基本上不存在高温作业。参照类比企业多年生产中未发生中暑事故,故在本次评价中高温不作为评价因子。
综上所述,该项目将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天然气、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淀粉尘、硅藻土尘、硫代硫酸钠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等粉尘;生产性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做为评价因子进行评价。
4.2 职生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见附录2。
4.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3.1有毒物质的分析
该项目工艺生产所需31%盐酸、42%液碱由供应商定期使用槽车运输至工厂内,经过泵及管道泵入糖化罐区内的盐酸储罐和工艺生产车间内的液碱储罐,作业人员为供应商人员。31%盐酸、42%液碱储罐旁设置7%盐酸稀释罐、4%液碱稀释罐,相应的稀释过程由自动控制系统完成。4%液碱由泵及管道泵入调配罐上方的储罐内,7%盐酸由泵及管道泵入调配罐内,输送过程由自动控制系统。调配罐内酸、碱PH值通过罐内的传感器传输到中央控制室。炭炉由自动控制系统完成,并设计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上述各类储罐、泵、管道等设备密闭化,生产过程完全由工艺操作员在中央控制室操作,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生产过程中由中央控制室的操作员定时到工艺生产车间内进行巡检,每班接触人员1 人,每班累计接触时间30分钟。工艺生产车间墙壁设置轴流风机进行通风。因此项目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转、工人正常操作下,上述岗位的有毒物质的职业病暴露程度不高,接触水平及职业病危害程度不大。
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内拟设置2名作业人员,每班作业时间8小时,只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仪表操作,不进行清淤、维修等工作,清淤、维修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污水处理站内拟设置墙式排风扇,加强通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作业工人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职业病暴露程度不高,接触水平及职业病危害程度不高。但在该项目污水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建设单位必须重视。
4.3.2生产性粉尘危害因素的分析
该项目在制乳工序中作业工人在向淀粉溶解罐中投入淀粉的过程中可产生淀粉粉尘,为间断投粉方式,每班接触人员约为6人,每班累积投粉时间4小时。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先将硅藻土、硫代硫酸钠溶解,并储存在固定的储罐内,以液体的形式经过管道送入异构供料罐中。在溶解操作的投粉过程中可产生粉尘。投粉作业由1名淀粉投放工根据生产的需要定期溶解硅藻土、硫代硫酸钠 ,每次投料时间为5分钟。
该项目在淀粉的溶解工序,电焊、砂轮的维修工序设置局部排尘设施。在仓库、工艺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墙壁设置轴流风机加强通风。参照类比调查对象的检测结果(见表8),投粉岗位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因此项目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转、工人正常操作下,上述岗位的粉尘的职业病暴露程度不高,接触水平及职业病危害程度不大。
4.3.3噪声危害因素的分析
(1)通过类比调查检测结果(见表9)可以看出,工艺生产车间巡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为83.6dB(A),虽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接近职业接触限值的上限。由于作业方式为巡检,工人累计接触30分钟/班,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及接触水平不高,存在职业病危害不大。
(2)空压机房由于接触人员少、作业方式为巡检;维修车间接触人员少、接触时间短,因此噪声危害程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