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11-15 来源:职业卫生网 浏览次数: 评论: 顶: 踩:
16. 人员管理程序
16.1. 目的
不断地提高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做好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对人员培训考核上岗情况和人员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16.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所所有人员的配置、培训和管理。
16.3. 职责
16.3.1. 各部门于每年年底提出本部门下一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并报综合管理室。
16.3.2. 综合管理室负责提出全站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6.3.3. 分管所长负责培训计划的批准和监督实施。
16.3.4. 综合管理室负责资格证考核的具体工作。
16.3.5. 综合管理室负责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
16.4. 工作程序
16.4.1. 人员培训
16.4.1.1. 培训计划
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本室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情况,每年底提出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计划,交综合管理室汇总,审核后制订本所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所长批准后,综合管理室具体负责全站培训和技术交流的组织实施工作。
16.4.1.2. 培训方式
采取站内组织培训和外派培训等多种方式,安排外出学习、进修的培训。
参加各类专业学术交流会、研讨会。站内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室内举办业务学习活动。
16.4.1.3. 培训内容
1.环境检测的基础与基本技能。
1.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3.计量学知识、标准、方法的学习。
4.计算机以及网络知识,外语水平的提高。
5.其它与工作有关的内容。
16.4.1. 资格考核
16.4.2.1. 检测人员必须通过上岗资格(包括相关理论、操作技能、实样检测)考试,考核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关项目的检测工作,资格证的考核工作由综合管理室组织,资格证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局颁发。
16.4.2.2. 对新调入的人员、原有人员换岗或开展新项目的检测,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相关理论、操作技能和实样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承担相关的检测工作。
16.4.2. 年度考核
每年年末,由综合管理室负责组织全站各类人员进行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者给予表扬奖励,对不合格者应作调离现职、待岗或下岗处理。
16.1. 技术人员档案
16.5.1. 对在岗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由综合管理室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或聘书(复印件)、培训证书、考核记录、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16.5.2. 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由综合管理室负责,每年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确保档案完整性。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6.2. 质量记录
培训计划表
培训情况记录
技术人员档案
资格证考核记录